婚姻存續期間為了增進感情避免離婚,南方主動把婚內購買的房產(目前市價600萬,購買時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男方主動把房產贈與女方,并去房產局做了房產證件的變更,后女方依然離婚。現在已經離婚8年,男方還能要回部分房產么?
相似問題解答
婚姻存續期間,男方父母出錢買房,并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現在夫妻雙方離婚,男方父母為保全兒子的房產,起訴要求收回房屋,問妻子仍然享有房屋一半產權
加上去對方名字屬于自愿予,成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名字不是白加的。 將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并登記在子女配偶名下的不動產,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符合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女方婚前全款購買的房產,登記在女方父親名下,男方裝修,結婚快3年,小孩2歲,夫妻雙方均無業,女方想離婚,怎么才能快速解決呢
產證寫誰的名字問題其實就是房屋的產權問題。所以寫誰的名字分別將對應什么樣的法律后果。1、寫“新人”的名字如果采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認定為夫妻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是夫妻的共同債務。如無“借條”等其他證據,父母的出資將被認定為贈與夫妻兩人,歸離婚的財產分割,婚前男方有房產,目前女方在雙方工資上有爭議,協議離婚時雙方共同工資是按現有的劃分,還是按照婚姻存續期間所有工資劃分
如果您想起訴離婚,并且希望離婚判決在財產分割方面有利于自己,那么首先要確定對方是否為過錯方,包括家庭暴力、婚外情,婚外性行為。如果有,那么就要搜集證據,如果沒有,那么你們屬于感情破裂,一般需要起訴兩次,第一次起訴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您可以離婚后男方把婚內父母贈與的農村自建房離婚時贈與給女人一人一半,男方后來又說無權贈與父母贈與給他的房產,請問這個離婚協議書還起法律作用嗎
你好,對你問題及追問參照《婚姻法》第1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歸夫妻共同所有: 回答如下:1:婚前,男方父母贈與男方個人的房子婚后過戶女方名下:該房婚后過戶屬于婚姻期間夫妻共有財產,離婚時一人一半,如男方要房子,離婚協議夫妻共同財產部分注明,雙方婚姻存續期無共同房產,各自婚前房產權屬離婚協議夫妻共同財產部分注明,雙方婚姻存續期無共同房產,各自婚前房產權屬不變,歸各自所有。離婚后女方還能向法院起訴要回房產增值和還貸部分嗎?
一、夫妻共同財產與個人財產的區分根據我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及一方所得的財產,除雙方另有約定、法律另有規定外,屬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的財產在離婚時需分割。除夫妻約定、《婚姻法》第18條及司法解釋的特別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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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