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李女士與林先生達成協議,以結婚的方式將林先生父子的戶口遷入李女士住所,等林先生的兒子小林入讀西城某小學后,雙方再辦理離婚。林先生應于2020年10月1日前將戶口遷走,否則要賠償30萬元。協議簽訂后,雙方登記結婚并辦了遷戶手續,林先生的兒子也得以進了某小學。林先生依約給付李女士10萬元,但辦完離婚,父子倆的戶口卻一直沒有遷走。今年初,李女士拿著協議向西城法院提起訴訟,以林先生違約為由,向他索要30萬元違約金。被告也不甘示弱,反訴李女士稱其騙取自己信任辦理結婚落戶,一方面為了增加戶籍人口在拆遷時謀求更多補償,一方面通過落戶入學獲取非法利益。而戶口一直沒遷走也是應李女士的要求。李女士應返還10萬元,并賠償相應利息。李女士和林先生的合同效力如何認定?賠償問題應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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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請問我是女方,和男方沒有結婚證,民政局里沒有結婚登記證,但戶口本上和男方是夫妻關系,現在我和男方分開的,如何能把戶口本上的夫妻關系解除,去戶籍派出所辦理無法辦理,民政局也出不了單身之類的證明,我現在找哪都無法解決,不知道還有什么好方法把戶口本的夫妻關系解除,不想走法律,怕影響男方的前途,畢竟我和他之間有個兒子
看看,希望有幫助結婚22年還沒領結婚證?在我們身邊,還真就有這樣的奇事。近日,“問民政”欄目發現,已經在大連居住了7年的谷女士就是這種情況。最近辦理相關業務時,人家要她提供結婚證,谷女士急得不知如何是好,回老家補領結婚證,人家說沒有檔案不給關于離婚后遷孩子的戶口嗯,遷戶口跟落落戶口這些證明什么的
離婚后孩子戶口遷移手續:大人帶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法院判決書,到居委會和派出所申請辦理小孩投靠手續,派出所開出準遷證,然后帶上準遷證和小孩的戶口本原件到小孩戶口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派出所會給開戶口遷出證明,持身份證、戶口本、法院判決書、男方和女方離婚了,女方戶口一直在男方這沒有遷走,男方又再婚了,前妻享受拆遷補償么
拿著離婚證在戶口本上注明前妻已離異,有和再婚妻子的結婚證就能遷入戶口,有法院判決書證明孩子判給女方也可以遷入孩子戶口,看看拆遷規定,符合戶口遷入時間就應該有補償。可以咨詢一下當地拆遷辦和派出所。 原問題:《你好,請問夫妻離異女方戶口沒有遷走雙方北京市西城區戶口,離婚訴訟流程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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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