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合同,做了兩個月,今天想辭職,沒有提前說,老板說提前半個月說辭職,如果不去上班就算曠工處理,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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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補交社保,支付經濟補償。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的證據。至于工作了多少時間,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在仲裁或訴訟時由用人單位出具,因為每個人到一個地方工作都應該填寫入職表。這樣也就證明了你的工作時間,發工資你也要簽字,工資發放表也應由用人單位出具,這就證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狀況。“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廣泛存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六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3條特明確規定: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中規定:“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建議你看一下《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單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維護你的合法權益,會使你一生受益。如果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注意收集證據。如果將來仲裁或訴訟,這很重要。遞交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后,批不批無所謂,關鍵是要有人簽收,做為依法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否則不良單位會說你是自動離職,沒有交過辭職報告,把一切責任推到你身上,也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資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如果沒人簽收,你就到郵局寄特快專遞,并在“內件品名”欄中填寫“解除勞動關系通知”,保留好底單做為證據,如果用人單位不在30天內支付你的工資,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支付工資及相關經濟補償。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內容最好明確以下內容:1、本人因…………(如果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該原因最好寫明,便于以后舉證),決定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最遲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2、請公司書面通知(該通知必須有公司印章,否則無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與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書面通知,本人將視為公司無需本人交接,由此給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損失,本人不承擔責任;3、請于工作交接之日與本人結清工資及其他相關費用,并向本人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否則本人保留申請仲裁或訴訟的權利。如公司無需本人交接,則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個工作日)某時(下班時間)前完成以上事宜。 原問題:《在公司做了兩個月,沒有簽勞動合同,辭工一定要提前一個月嗎?》回復于 2022-05-18 18: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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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資不給 半個月提前說月底辭職 老板提前把我辭退
拖欠工資也就是《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中所稱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情況,你可以根據該條規定行使勞動合同的特別解除權,即無需提前30天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該條如果你還不夠充分理解,你可以在網上搜索“解讀勞動合同法第38條”即可。并根據工作兩個月沒簽合同今天辭職了說沒提前一個月說不給工資了
如果你能證明在該公司工作兩個月的 你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按照勞動法規定,你不僅可以獲得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而且勞動法規定,從入職次月起,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按照雙倍工資計薪,這個是你的權利 原問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上我人在嘉興上班,沒欠勞務合同,我沒提前說辭職,說走就走老板不發工資
如果公司兩年沒有和你簽勞動合同,那么就可以視為公司已經和你形成事實上的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你可以提出辭職,但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的形式向公司主管領導【或老板】遞交《辭職報告》,你如果這樣做了,不管老板同意不同意你都可以走人。老板不發工資;簽了合同不想做了要提前說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原問題沒簽合同 當天告知想辭職 隔天是否能不去
展開全部1.有急病要同事代通知或直接電話通知領班,完了之后要有病假證明。2.單位處罰太過嚴重及不合理,可申請勞動仲裁。3.無合同及加班不加薪要舉報。4.一般月初的月末可走,月中或月末的下月月末才能走。5.勞動法 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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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