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案立案后又不構成詐騙的怎么處理追回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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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詐騙罪是公訴案件,由檢察院起訴,所以根本不存在原告撤訴的問題,因為原告就是檢察院,是公訴方,根本不是被騙的人。詐騙罪成不成立,先看公安機關決定立不立案,不立案就說明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那就是無罪。如果立案偵查,情節可能構成犯罪了,就應該由檢察院起訴,起不起訴并不是被害人說了算。根據刑法規定,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責令其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行政處分。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因此,詐騙罪名不成立的,還是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原問題:《詐騙罪不成立怎么處理》回復于 2022-05-18 16: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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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