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出軌,我已起訴離婚,法院判決6個月以后才能處理。但是妻子已經和第三者過起了同居生活,我怎么辦?
婚姻家庭2025-08-04 21:11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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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展開全部法院只有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才可判決離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原問題:《我老婆想離婚我不想!她向法院起訴,我沒做對不起她的事,法院會判離》回復于 2022-12-23 15: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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