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給別人擔保200萬貸款,現在還不上,法院執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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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上面說不用還的朋友,不要誤導人家.債權在未起訴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一般未追索超過兩年,即喪失勝訴權,意思是不還也可以.起訴后,不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案件審結后,有個申訴執行期限,即判決書中確定的履行期限滿后,如果是自然人的話,得在一年內申請執行(民訴法修改后現在是兩年),超過不申請執行的話,法院不受理.看了你說的情況,一是案件已經審結,且當時對方申請了執行,法院還向你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象這種情況,是不可能從時效方面來抗辯執行的,可以說,案件如果不結,永遠有效.至于執行案件要求在六個月內執結,這是從提高執行效率考慮,對法院提出的要求,被執行人不因該規定拒不履行. 原問題:《請教法律人士:幫朋友擔保貸款不能償還,被法院判了強制執行又未執行,我還需要還款嗎?》回復于 2022-11-20 12:3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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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