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檢察院關于加強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工作的意見
2025-06-08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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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檢察院關于加強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工作的意見為進一步加強全省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工作,促進檢察工作健康協調發展,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要求,結合我省檢察工作實際,現提出如下意
湖北省人民檢察院關于加強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工作的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工作,促進檢察工作健康協調發展,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要求,結合我省檢察工作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營造濃厚的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氛圍
加強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繁榮發展檢察理論,是發展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推動檢察工作深入發展的客觀需要,是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檢察隊伍的重要途徑。它關系到檢察工作的全局、關系到檢察制度的前途、關系到檢察事業的根本。全省檢察機關和全體檢察人員要充分認識加強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抓緊抓好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工作,形成濃厚的研究氛圍,努力推出有深度的學術論文、調研報告、立法建議、實務精品等理論成果,用以指導檢察實踐,推動檢察改革,促進法律監督能力的提高,發展有中國特色的檢察事業。
加強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要堅持以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堅持辯證唯物主義、歷史唯物主義的世界觀和方法論;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立足中國國情,服務檢察實踐;注重吸收和借鑒當代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通過檢察理論的創新和應用研究的深入不斷推動檢察機制創新、體制創新和制度創新。當前在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中,要正確認識和處理六個關系:
1、正確認識和處理組織和個人的關系,堅持組織主導,積極引導。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是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工作,必須堅持組織主導,通過各種形之有效的方式方法,積極引導、組織、協調和推動,形成開展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的聲勢、規模與風氣。
2、正確認識和處理檢察理論研究與其他法學理論研究的關系,突出檢察理論研究。要突出檢察理論研究,兼顧其他法學理論研究,充分發揮洞悉檢察工作情況、問題和規律,掌握檢察信息資料的優勢,多出檢察理論成果與精品。
3、正確認識和處理檢察基礎理論研究與檢察應用理論的關系,堅持量力而行、分層要求。檢察基礎理論研究和檢察應用理論研究要統籌安排,量力而行,相互促進。省院和武漢、黃石、宜昌、襄樊、鄂州市院要堅持基礎理論研究與應用理論研究并重,優先攻克法律政策運用的中、長期課題,其他市州分院和縣市區院可側重于應用理論研究,大力攻克近期應用理論研究課題。
4、正確認識和處理長遠規劃與現實需要的關系,堅持在長遠規劃指導下,重點研究現實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努力做到“三個緊貼”,即緊貼黨和國家工作大局重點,緊貼檢察工作主題與領導決策難點,緊貼人民群眾與法學界關注的與檢察機關密切相關的熱點問題,開展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工作。
5、正確認識和處理精品與一般研究成果的關系,堅持實施精品戰略。多出有理論深度、能在社會上和法學界產生較大影響、有較大決策參考價值的研究成果。
6、正確認識和處理自身與外部的關系,堅持立足自身,內外結合,互相融合。要在加強檢察機關自身研究能力的同時,主動融入法學界、融入學術活動,增進互信,擴大共識,充分爭取外部專家、學者的參與支持,增強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的外部影響力。
二、認清目標,明確任務,推動全省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不斷取得新成果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的目標是:促進科學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理論體系的建立,為完善檢察制度、強化法律監督、推動檢察事業創造良好的理論環境與法律政策環境,提供有力的理論支持與科學的決策依據。實現這一目標,必須堅持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兩手抓”,重點圍繞檢察制度和檢察工作面臨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突出抓好五個方面的研究工作:
1、加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合理性和必然性的研究。從我國基本國情出發,深入研究中國檢察制度的特色及其存在依據,深入研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的基本內容和法律監督的科學內涵,從憲政角度論證我國檢察制度的合理性和優越性。結合中國檢察制度的發展歷史,研究我國檢察制度演變的基本軌跡;結合我國政治體制和憲政制度,研究論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產生的必然性;結合我國經濟發展、文化傳統和社會主流意識的實際,研究我國檢察制度存在的必要性;結合國外檢察制度變革情況,提出完善我國檢察制度的立法建議,研究我國檢察制度的發展方向。
2、加強對檢察權配置的研究。從檢察權的基本原理和法律監督的實際需要出發,深入研究檢察權的內部構造和檢察機關的職權配備。具體研究檢察機關各項職權與法律監督的關系及其在實際操作中遇到的問題,探索如何在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三大訴訟法中更加合理規定檢察機關職權,以及行使這些職權的法定程序。進一步研究檢察機關內部如何科學合理地配置檢察職權,包括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職務犯罪偵查權和訴訟監督權在檢察機關各業務部門之間如何分配、運作、管理等,以實現檢察權的高效運作和有效制約,保障檢察權行使的正確性。
3、加強對檢察工作實踐經驗的理論概括。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必須緊跟檢察實踐的發展步伐,及時總結檢察工作中的新經驗,注意研究檢察實踐中出現的新問題。當前要重點研究如何自覺地服從服務于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拓寬服務途徑,創新服務方式,改進服務作風,嚴明服務紀律,增強服務經濟發展、政治文明、文化進步、社會和諧的實效;如何著眼于加強法律監督能力建設,充分發揮檢察機關保障與促進法律與政策實施的作用,正確貫徹寬嚴相濟、從重從快與從輕、減輕、不起訴、社會矯治等刑事方針與政策,緩和社會沖突,化解矛盾糾紛,減少社會對立,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有機統一,公平正義與和諧穩定的有機統一;如何貫徹檢察一體化原則,包括在檢察一體化機制之下,如何實現權力制約,如何科學合理區分上下級檢察機關各自的職權范圍,如何改革和完善檢察機關業務管理機制,如何加大工作力度,如何落實檢察官辦案責任制保持檢察官相對獨立辦案的積極性等問題;研究如何解決隊伍建設與業務建設相關聯的突出問題,按照建立規范化、人本化、信息化長效機制的思路,逐步形成以檢察業務為中心、以檢察隊伍建設和后勤建設為保障的檢察工作格局;研究如何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提高法律監督能力,有效發揮檢察機關在推進依法治國中職能作用的問題。
4、加強對強化法律監督機制體制創新的研究。按照中央批準的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意見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進一步深化檢察改革的三年改革實施意見,深入研究制約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的體制性、機制性問題。重點研究如何完善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制度;如何貫徹落實檢察官法的規定,完善檢察機關的人事管理體制;如何完善對訊問犯罪嫌疑人實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制度及其具體實施,檢察機關辦理自偵案件工作的報備、報批制度;如何加強對檢察權的制約;如何規范和完善人民監督員制度等等。
5、加強對檢察工作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自身持續健康協調發展水平的研究。要深刻把握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對檢察工作的新要求,結合檢察工作的實際和檢察機關的職能,深入研究和思考如何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進一步完善刑事法律監督職能,強化職務犯罪偵查職能,拓展對三大訴訟監督的職能,實現檢察工作科學發展,持續健康發展。
三、加強領導,健全機制,開創全省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工作新局面
1、建立健全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組織領導機制。全省各級檢察機關黨組要高度重視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工作,各級領導同志特別是檢察長要關注法學理論和檢察理論研究的動向,適時依據檢察工作中的重點、檢察進程中的難點、檢察機關的薄弱環節,要出題目派任務,帶頭組織攻關。檢察機關各職能部門之間要加強配合,形成抓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工作的合力,鼓勵檢察干警進行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引導大家在工作中學習,在學習中工作,不斷提高理論素養。省院和各市州分院成立檢察理論研究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協調研究工作,努力建立檢察長統一領導,法律政策研究室(辦公室)組織協調,各部門廣泛發動,廣大干警和法學界專家學者積極參與的研究組織體制。
2、建立健全研究工作平臺機制。實行研究課題制,省院在組織全省檢察機關積極參與申報、承擔最高人民檢察院和中央有關部委、省有關部門理論研究課題的同時,每年提出全省檢察系統的檢察理論研究課題,實行公開招標和經費資助,并認真做好課題的組織管理、審批督導、檢查驗收工作。建立年會制,省院每年召開一次全省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年會,確定主題和相關專題,交流研究成果。每個檢察院要在研究年會制、課題制、專題研討制、研究成果匯報交流制等制度中,至少選擇一個作為開展研究工作的平臺。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全省各級檢察機關都要建立健全優秀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成果表彰獎勵制度;把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工作納入業績考核、崗位目標管理機制,省院和有條件的市州分院要把檢察理論和應用研究能力和水平作為選拔業務干部、晉升業務職務的重要依據或必要條件。
3、建立、完善學術交流與檢校合作機制。進一步做好挑選法學專家到檢察機關掛職和選派優秀檢察官到高等院校兼職任教工作;采取建立實習實驗基地、設立合作項目、聯合舉行專題研討、請法學專家作專題論證或專題講座等形式,進一步擴大交流與合作;聯合高校專家學者,積極申報和承擔高檢院、省院理論研究課題,提升理論研究成果層次;積極推薦檢察人員到各級法學會及有關分會任職,鼓勵、支持、推薦檢察人員參加諸如中青年法學家等各層次的杰出法學人才的評選和研究成果評選;積極派員參加全國性、區域性學術交流活動;加強與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政法委、公安、法院等有關部門調研機構的聯系,加強與政法院校、法學研究機構及法學會的交流與溝通,實現研究成果的資源共享。
4、建立、完善研究成果轉化機制。全省檢察機關要采取有力措施,促進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成果的轉化。對具有較高參考價值的研究成果,要及時轉化為領導決策、規范性文件,指導檢察工作實踐。加強與省內知名期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重點報刊的聯系,推薦優秀研究成果發表,擴大我省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成果的影響面;辦好《楚天檢察》和各級院的內部研究刊物,增強刊物的指導性、應用性和實效性,促進研究成果的利用和轉化。全省各級檢察機關對理論研究和調查研究中發現的涉及檢察業務和檢察改革的新情況、新問題以及具體應用法律的問題,要積極提出司法解釋建議或立法建議,經省院呈報最高人民檢察院。
5、建立健全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工作的經費保障機制。全省各級檢察機關要把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的課題費、圖書資料費、設備購置費、表彰獎勵金等資金列為專門業務經費,加強管理,專款專用。
6、建立健全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人才培養機制。按照高檢院的要求,做好全國檢察理論研究人才的選拔、申報工作。制定各級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人才選任標準、程序和管理制度,建立省、市、縣三級院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人才庫。全省各級檢察機關要加強調研機構及其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選調和培養有較高理論修養、較強研究能力和文字水平的干部,充實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隊伍。采取組織學習培訓、參加重大學術活動、外出考察等方式,加強人才培養和業務骨干培養,充分發揮檢察機關理論與應用研究的整體效應。對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作出突出成績的,該記功表彰的要記功表彰,該提拔重用的要提拔重用。爭取通過若干年的努力,培養一批學術水平高、研究能力強、在法學界有較大影響的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專家。
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階段,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工作面對新的時代課題,肩負著重要使命。全省檢察機關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大力加強檢察理論與應用研究工作,推動檢察工作深入開展,為推進依法治國和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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