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時期中國的減災行動
2025-06-07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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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時期中國的減災行動(國家減災委員會辦公室2016年10月)目錄前言一、自然災害狀況二、減災法律法規和體制機制建設三、減災的能力建設四、減災的社會參與五、減災的國際合作結束
“十二五”時期中國的減災行動
(國家減災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10月)
目錄
前言
一、自然災害狀況
二、減災法律法規和體制機制建設
三、減災的能力建設
四、減災的社會參與
五、減災的國際合作
結束語
前言
中國是世界上遭受自然災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災害種類多、分布地域廣、發生頻率高、造成損失重。近年來,伴隨著全球氣候變化日益顯著,以及國內工業化和城鎮化不斷推進,中國的資源、環境和生態壓力加劇,各類自然災害呈多發頻發態勢,自然災害防范形勢更加嚴峻復雜。“十二五”時期(2011-2015年),相繼發生了長江中下游嚴重夏伏旱、京津冀特大洪澇、四川蘆山地震、甘肅岷縣漳縣地震、黑龍江松花江嫩江流域性大洪水、“威馬遜”超強臺風、云南魯甸地震等重特大自然災害,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較大損失。
中國堅持以人為本,將綜合減災工作作為公共安全和社會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進一步健全完善防災減災救災法制、體制和機制,全面加強綜合減災能力建設,有力有序有效應對處置各類自然災害,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時,中國務實開展了綜合減災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取得了積極成果。
一、自然災害狀況
中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十二五”時期,全球氣候變化日益顯著、地震呈活躍態勢,中國各類自然災害多發頻發,年均造成3.1億人次受災,因災死亡失蹤1500余人,緊急轉移安置900多萬人次,倒塌房屋近70萬間,農作物受災面積2700多萬公頃,直接經濟損失3800多億元。與2001-2010年均值相比,“十二五”時期中國年均因災死亡失蹤人口、緊急轉移安置人口、倒塌房屋數量、農作物受災面積、直接經濟損失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分別減少86.7%、22.6%、75.6%、38.8%、13.2%。總體看,中國自然災害呈現以下特點:
--災害影響范圍廣。中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同程度受到自然災害影響,70%以上的城市、50%以上的人口分布在氣象、地震、地質、海洋等自然災害嚴重的地區。2011-2015年,中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2800個縣(市、區)不同程度遭受洪澇、干旱、風雹、地震、臺風、山體滑坡、泥石流等災害的影響,占全國縣級行政單位的97%。
--災害區域特征明顯。伴隨中國城鎮化進程推進,自然災害對城鎮的影響愈加明顯,特別是東部地區人口稠密、經濟發達的大中城市和中小城鎮頻繁遭受城市內澇、臺風等災害影響。中國西部地區地質構造復雜,新構造運動活躍,地震、山體滑坡、山洪、泥石流等災害頻繁發生。2011-2015年,中國大陸地區共發生5級以上有損地震災害事件71次(其中6級以上地震災害事件15次、7級以上地震2次),位于西部地區的云南、四川、甘肅3省地震災害損失最為突出。
--季風氣候影響顯著。中國三分之二以上的國土面積受到洪澇災害威脅,局地性或區域性干旱災害幾乎每年都會出現,東部沿海地區平均每年約有7個熱帶氣旋登陸,洪澇、臺風等災害主要集中在汛期。2011-2015年,中國有1600多條河流發生超警戒水位洪水,100多條河流發生超歷史紀錄大洪水;年均有上百個縣級以上城市進水受淹,對城市安全運行和市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熱帶氣旋登陸強度顯著增加,以強臺風和超強臺風級別登陸中國大陸地區的臺風有10個(占臺風總數的31%),其中2014年超強臺風“威馬遜”登陸風速達70米/秒,是1949年以來登陸中國大陸的最強臺風。
--災害損失以洪澇和地震災害為主。2011-2015年,洪澇災害是中國發生最為頻繁、影響范圍最為廣泛、損失最為嚴重的災害,洪澇災害導致全國8成以上縣受災,全國因災死亡失蹤和房屋倒塌數量的6成以上由洪澇災害導致。地震災害是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最集中的災害,2013年四川蘆山7.0級地震和甘肅岷縣漳縣6.6級地震、2014年云南魯甸6.5級地震等,均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減災法律法規和體制機制建設
“十二五”時期,中國加強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建設,完善災害管理法律體系,把健全防災減災救災體制作為公共安全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提高各項工作法治化和規范化水平。
中國進一步強化依法治國理念,堅持依法行政,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自然災害救助、抗旱、地質災害防治、氣象災害防御、森林防火、野生動物疫源疾病監測防控等法律法規,修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災害管理法律體系進一步完善。貫徹落實和制訂修訂《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災害救助、防汛抗旱、地震應急、突發地質災害、森林火災、農業、漁業、動物疫情、草原火災蟲災、海洋災害、環境事件、市場供應、公路交通等應急預案,預案的實用性、可操作性不斷增強。總體上,中國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實現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標準化水平不斷提高。
中國堅持把防災減災納入國家和地方可持續發展戰略,頒布《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1-2015年)》,明確國家綜合防災減災工作的戰略目標、主要任務和重大項目。制定實施防災減災科技、防災減災人才、人工影響天氣、抗旱、地質災害防治、城鄉建設、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等專項發展規劃,先后組織實施蘆山地震、魯甸地震災后恢復重建總體規劃,各地制定實施符合本地實際的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中央和地方依據相關規劃推動防災減災項目實施,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綜合防災減災能力。
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社會參與、分級管理、屬地為主的災害管理體制進一步健全。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國家減災委員會對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統籌研究和綜合協調職能進一步加強,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的風險防范和協調指揮作用進一步發揮。地方政府防災減災綜合協調機構建設日趨完善,搶險救援、恢復重建等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全國27個省(自治區)成立省級減災委員會,90%以上的市、82%以上的縣成立減災委員會或綜合減災協調機構。軍隊搶險救援的主力軍和突擊隊作用充分發揮,部門、區域、軍地協同應對能力不斷增強。
“十二五”時期,防災減災救災機制建設進一步推進,完善了主要由國家減災委成員單位參加的應急聯動、信息管理機制,健全了監測預警、物資儲備、資金保障、恢復重建等自然災害救助制度,救災工作效率、效能顯著提升。
--監測預警機制。民政、水利、農業、氣象、林業、地震、海洋等部門進一步加強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完善江河洪水、農情和農業有害生物、干旱和暴雨、森林火險、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地震速報、海洋觀測等監測站網,站網密度進一步加大,布局進一步優化,預警預報的時效性和準確性明顯提升,公眾獲取災害預警預報時間顯著提前,覆蓋率明顯擴大,初步建立了氣象災害、城市內澇、山洪地質災害、地震災害、海洋災害、農業病蟲害、森林火災、野生動物疫病等監測預警體系。
--信息管理機制。建立了自然災害災情統計報告制度,開發了縣級以上全國自然災害情況網絡報送系統,縣級民政部門災后2小時內報告初步災情、重大災情直接上報和24小時零報告制度。國家減災委員會建立了由民政、國土資源、水利、農業、地震、氣象等15個涉災部門參加的災情會商制度,主要通過月度會商、年度災害趨勢預測會商、年度災情核定會商和重大災害過程會商四種形式,定期召開災情趨勢會商會,核定災情,分析趨勢。同時,按照及時準確、公開透明的原則,不斷完善災情發布制度,經評估核實后的災情第一時間在民政部網站或其他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并通過編發《自然災害月度公報》和《自然災害年報》公布階段性災情。
--應急聯動機制。中國災害應急響應實行分級負責,以屬地管理為主。災害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按照預案規定迅速啟動應急響應,成立應急指揮機構,開展應急處置,包括搶險救援、傷員救治、災民安置、信息報告等。國家減災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加強重特大自然災害應對的組織協調,確保抗災救災工作高效有序應對。根據《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依據自然災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災害達到國家預案啟動條件的,國家減災委員會及有關成員單位及時啟動應急響應,按照預案做好相關工作,包括派出工作組赴災區慰問受災群眾、核查災情,協助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給予救災物資和資金支持等。五年來,國家減災委員會、民政部共啟動國家救災預警響應38次、國家救災應急響應158次,協調派出181個工作組趕赴災區,調撥救災帳篷50.8萬頂、棉衣被242.2萬件(床)、折疊床21.2萬張等中央救災儲備物資,幫助地方救助受災群眾3.65億人次,有效保障了受災群眾基本生活,最大限度減輕了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資金保障機制。建立了中央和地方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分級負擔機制,完善了防災減災救災資金保障體系。“十二五”時期,財政部累計安排中央各類防災減災救災資金2339.97億元,其中:自然災害生活補助和儲備物資采購資金505.34億元、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補助資金1409億元、防汛抗旱方面補助資金425.45億元、其他救災資金0.18億元。發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近3900億元,用于江河湖泊治理、森林防火、氣象水文基礎設施、應急避難場所等防災工程建設。災害應急救助、旱災臨時生活困難救助和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等3項中央救災補助標準進一步提高,平均提升幅度達78%,確定15個省(自治區)、699個縣為高寒、寒冷地區,因災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補助標準較一般地區提高40%。
--救災物資儲備機制。全國設立中央救災物資儲備庫19個,供水應急救援中心8個,紅十字會備災救災中心或物資庫350個,國家級公路交通應急物資儲備中心13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多災易災的地市和縣都設立了本級救災物資儲備庫,“中央-省-市-縣”四級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基本建立。中央救災物資品種不斷豐富,涵蓋救災帳篷、救災被服和救災裝具等三大類17個品種。國家累計安排10.13億元專項資金采購46萬頂救災帳篷、51.5萬件棉大衣、163萬床棉被等中央救災物資,國家救災備荒種子儲備能力達5000萬公斤,為應急救災工作提供堅實物資保障。建立涵蓋民政、財政等部門的中央救災物資應急采購機制,建立健全民政、發展改革、交通運輸、民航、鐵路等部門以及軍隊參加的救災物資緊急調撥協同保障機制,建立涵蓋民政、商務、質量監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的救災物資的市場供應和質量保障機制。地方政府有關部門采用代儲、預購、協議供貨等形式,與本地骨干企業、大型超市等建立救災物資協議儲備制度,救災物資供給和保障能力顯著增強。
--恢復重建機制。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災后恢復重建堅持中央統籌指導、地方作為主體、群眾廣泛參與的新機制,中央與地方各負其職、上下協同,共同推進災后恢復重建。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后,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受災省份按照工作流程共同開展災害損失評估、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及危險性評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損鑒定和資源環境承載力評價,中央負責編制或指導地方編制災后恢復重建總體規劃,地方政府作為災后恢復重建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加強對重建工作的組織領導。特別重大災害以外的災后重建,由地方根據實際需要組織開展,中央給予適當支持。五年間,重點統籌推進青海玉樹地震、四川蘆山地震、甘肅岷縣漳縣地震、新疆于田地震、四川康定地震、云南魯甸和景谷地震、尼泊爾地震波及的西藏災區、新疆皮山地震、海南“威馬遜”臺風等災害的災后供水、道路等生命線工程應急搶修以及醫院、學校和民房等恢復重建工作。
三、減災的能力建設
中國采取多種措施,著力加強工程防御、監測預警、科技支撐、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和基層綜合防災減災能力建設,自然災害綜合防御水平不斷提升。
(一)自然災害工程防御能力建設。
中國加大對防汛抗旱、防震抗震、防風防潮、防沙治沙和生態建設等防災減災重點工程設施的投入,增強各地綜合防災減災能力。
--重大水利工程和民生水利建設。加快實施大江大河大湖治理,開工建設85項重大水利工程,全面啟動黑龍江、松花江、嫩江流域防洪治理,南水北調東中線一期工程建成通水,流域區域水資源配置格局不斷完善。完成5400座小(1)型、15891座重點小(2)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基本完成25378座一般小(2)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實施大中型病險水閘除險加固,開展156條主要支流和4500多條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布局合理、功能配套的水利基礎設施網絡,為調控洪水、戰勝旱災提供了堅實基礎。
--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安排1440億元支持1794萬貧困農戶改造危房,優化了農房結構,建筑質量及安全性顯著提高。
--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中央安排300億元實施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帶動地方投入3500多億元,改造14萬所學校的3.47億平方米校舍,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狀況明顯改善,抗震減災能力顯著提升。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投入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210億元,避讓搬遷46.6萬戶、162萬人,有效治理480條特大型泥石流溝、1780處特大型滑坡等災害隱患;中央投入28億元,帶動地方投入26.5億元,整治1.89萬公里普通國省干線公路地質災害隱患;投入100億元用于鐵路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地質災害防治能力進一步加強。
--生態建設工程。繼續實施京津風沙源治理、三北防護林建設、退耕還林還草等生態建設工程,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面積1000萬公頃,北方地區土地荒漠化、沙化現象得到改善。
--農業災害防御設施建設工程。建成旱澇保收高產穩定農田2700萬公頃,全國農業機械總動力達10.8億千瓦,抗旱抽水澆灌能力超過670萬公頃/年,開發建設一批“信息化、數字化、防災型”現代漁港。
(二)自然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建設。
中國進一步加強自然災害立體監測體系建設,完善各類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預報和信息發布機制,增加監測站網密度,不斷優化監測布局,災害監測預警水平進一步提高。
--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有60292個自動氣象站、2075個自動土壤水分觀測站、181部新一代天氣雷達,以及覆蓋全國大部分鄉鎮的暴雨監測站,35639個鄉鎮建立了氣象預報業務,全國36個大城市建立了精細到街區的預報業務,暴雨預警時間提前量為109分鐘,命中率達80.9%,臺風24小時和48小時路徑預報誤差分別減小到66公里和121公里,建立了水平分辨率為110公里的全球氣候預測模式系統,極端氣候監測能力進一步加強。
--水文監測預警預報體系。初步建立全國旱情監測系統。全國報汛站點增加到9.7萬個,建立了大江大河主要河段洪水預報系統,洪水預見期達7天,精準度達90%以上,在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2058個縣初步建成山洪災害監測預警系統。
--地震監測速報體系。完成中國地震背景場探測項目建設,建成覆蓋大陸及海域的地震綜合觀測系統,地震監測能力基本達到青藏地區2.5級以上、其他大陸地區監測2.0級以上、人口稠密和經濟發達地區1.0級以上的水平;大多數地震可在2分鐘左右完成自動速報,人工正式速報平均用時縮短到7分鐘左右。
--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建立665個泥石流專業監測站(點)、1973個滑坡專業監測站(點)和24萬處突發性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建設30處礦山塌陷監測預警區,30處巖溶塌陷監測預警區,建設完善10處國家級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研究基地。
--農業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建成300多個農情田間定點監測縣、500個農情基點縣、114個縣級農業有害生物預警與控制區域站、760個植保田間觀測場和應急藥械庫;建立各級漁業安全通信網絡、全國畜牧業災情信息調度系統和動物疫情監測預警體系,農業自然災害風險預警體系日趨完善。
--生物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已建立1個國家級、35個省級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預報中心,建成國家級中心測報點1000個、省級測報點1200個,初步形成了國家、省、市、縣四級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預警體系,完成350處國家級、928處省級和一批市縣級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站的組網建設。
--森林和草原火災監測預警體系。建立衛星遙感、航空巡護、視頻監測、高山眺望、地面巡護五位一體的火情監測體系,建成36處國家級和省級森林火險預警(分)中心、3239個火險要素監測站、771個可燃物因子采集站,可預報24小時、48小時森林火災發生概率,火險預測預報精度大幅提升。
--海洋災害監測預報系統。新建100余個包括岸基站點、海上浮潛標、觀測平臺在內的海洋觀測站點,建成全球業務化海洋學預報系統,發射了海洋2號(HY-2)觀測衛星,進一步完善了海洋衛星地面應用系統。
--國家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國家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投入業務化運行,實現了民政、安全監管、食品藥品監管、農業、林業、旅游、國土、水利、地震、交通、氣象等11個部門50類預警信息的實時收集和共享,可通過多種手段統一權威發布預警信息。
(三)防災減災科技支撐能力建設。
中國注重發揮科技在防災減災中的重要作用,制定《國家防災減災科技發展“十二五”專項規劃》,搭建科研平臺,推進災害研究,加強科技成果轉化和應用,不斷提升防災減災科技支撐能力。
--加強科研平臺建設。初步形成覆蓋自然災害各災種的科技創新平臺體系;相繼建立地震動力學、災害天氣、地質災害防治與地質環境保護、黃土高原土壤侵蝕與旱地農業、地表過程與資源生態、土木工程防災、測繪遙感信息工程等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遙感應用、國家半干旱農業、野生動物疫病、海洋等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推進國家基礎研究科學中心建設,形成一批高水平的國家防災減災科研和實驗基地。利用基地和高校,培養大量防災減災專業人才,有力支撐防災減災科技工作。
--推進災害研究工作。通過實施國家自然科學研究基金、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科技支撐計劃、公益性行業專項等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開展自然災害時空分布特征、發生發展規律、致災機理以及災區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價等研究項目,形成了一批重要研究成果,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
--加強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工作。成功發射資源系列衛星、環境減災C星、北斗導航系列衛星、極軌氣象衛星風云三號C星、靜止氣象衛星風云二號F星和G星,高分衛星、北斗導航、無人機和大數據、云計算、“互聯網+”等高新技術在防災減災中得到有效應用。初步建立重特大自然災害損失綜合評估技術體系,并成功應用于蘆山地震、魯甸地震、波及中國西藏日喀則地區的尼泊爾強烈地震等自然災害損失綜合評估工作,災害快速評估機制初步建立,實現災后1小時內完成地震災害評估、3小時內完成臺風和洪澇災害預評估,防災減災科技支撐能力明顯增強。
(四)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
將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納入國家人才隊伍建設發展規劃,支持鼓勵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健康發展。
--頒布實施《國家防災減災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2010-2020年)》。“十二五”時期,國家重點加強防災減災科學研究、工程技術、救災搶險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培養,初步形成以防災減災專業隊伍為骨干力量,以各類災害應急救援隊伍為突擊力量,以防災減災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隊伍為輔助力量的防災減災人才隊伍,為防災減災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人才保證。截至2015年末,中國防災減災人才資源總量達到155萬余人,其中從事專業搶險救援(災)工作的人數達到115萬余人。
--建設防災減災專業隊伍。國家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各方資源,建立和發展“一隊多用、專兼結合、軍民結合、平戰結合”的救災搶險專業隊伍。全國災害信息員達到68萬余人,氣象信息員達到76萬余人,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員達到35萬余人。組建了1389支地方防汛機動搶險隊,各級抗旱服務組織隊伍達到12萬人。建成1萬余人的各級農業防災減災專家技術指導組,構建了36萬余人的農業防災減災人才隊伍網絡體系。建成緊急醫療救援、傳染病防控、中毒應急處置、核輻射應急處置4大類37支國家衛生應急隊伍。建成7支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隊、14支區域礦山應急救援隊、47支央企應急救援隊,形成1.24萬人的國家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建成3264支11萬余人的森林消防專業隊伍和1萬余支近10萬人的全國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專業隊伍。建成80支、1.2萬人的國家級和省級地震專業救援隊。軍隊和武警部隊應急專業力量建設不斷加強,軍隊建立了9類5萬人的國家級應急專業隊伍和9類4.5萬人的省級應急專業隊伍,武警部隊建立了水電、交通2支國家級應急救援隊,33支省級地震災害應急救援隊,12支地質災害調查評估隊和47支應急醫療救援隊,構建了規模適度、布局合理、功能完備的應急專業力量體系。建成賑濟、醫療、供水、大眾衛生、心理、搜救、水上救生等7類21支中國紅十字會國家級救援隊。?
(五)基層綜合防災減災能力建設。
“十二五”時期,國家加強城鄉基層綜合防災減災工作,結合新農村建設、災后重建和扶貧工作等,大力推進區域和城鄉綜合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基層綜合防災減災能力逐步提高。
--提升基層綜合減災能力。全國城鄉基層社區(村)全部設立災害信息員,全國自然災害災情管理系統部署到76%的鄉鎮,17個省份17315個鄉鎮(街道)試點災情直報工作,災情信息報送處理效率大幅提升。各地區相繼建成一批防災減災信息管理與服務系統。浙江、福建分別建成各級避災安置場所12784個和20043個,形成全面覆蓋縣、鄉、村三級的避災網絡;廣西在全區建成5000套氣象預警大喇叭系統和7350臺山洪災害無線預警廣播系統。
--建設綜合減災示范區。圍繞社區風險評估、隱患排查、預案演練等內容,深入推進社區綜合減災工作,共創建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6551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命名省級綜合減災示范社區近1萬個,推動了社區減災設施、救災裝備、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城鄉綜合防災減災能力得到全面加強。國家積極推動社會力量參與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工作,積極構建政府、企業、民間組織和志愿者共同參與防災減災的聯動機制,注重加強城鄉社區綜合減災工作,充分調動和發揮社區居民和轄區企事業單位在社區減災工作中的積極性,形成社區減災合力。各地區結合本地實際,因地制宜推進社區減災工作。黑龍江省在2200個社區啟動了減災工程,社區防災減災水平全面提高;上海建立多元參與的社區風險評估實踐模式,發布《城鎮社區防災減災指南》;北京、山西、吉林等2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激勵機制,安排專項資金支持開展創建活動。創建標準化氣象災害防御鄉鎮800個,建成國家級衛生應急示范縣104個,建成地震安全示范社區2058個,認定各級防震減災科普示范學校6782所,建成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1337個。
四、減災的社會參與
中國高度重視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推動建立健全災害保險制度,大力開展防災減災宣傳活動,社會公眾參與防災減災救災的深度、廣度和力度不斷增加。
--在應對一系列重特大自然災害和突發公共事件的過程中,社會組織、志愿者、社會工作者奔赴災區,從事現場搜救、就地救援、醫療救護、衛生防疫、心理撫慰、物資配送等志愿服務,與政府功能互補的優勢更加突出,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協調聯動、市場配合、共同應對的多元化救災格局。《關于加強減災救災志愿服務的指導意見》《關于完善救災捐贈導向的通知》《關于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救災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文件陸續出臺,將社會力量參與救災工作納入政府規范體系,各級政府積極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救災,搭建社會力量參與救災協調服務平臺,制定完善救災捐贈和志愿服務管理規章制度。
各地建立志愿者組織或協會,吸納醫護人員、退伍軍人及地震、地質、水文、氣象、消防等方面的專業技術人才參與,一些社區結合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工作,成立了救災志愿者和義務巡邏隊等社區隊伍。注重發揮社工在防災減災工作中的作用,逐步探索出政府主導型社會工作介入災區的模式。上海統籌協調專業社會組織深入社區,帶領社區居民排查隱患、組織演練、開展培訓;浙江以省救災協會為平臺,完善社會力量基本情況數據庫,統籌協調政府部門、災區、社會力量等方面的資源,動員、引導社會力量有序參與減災救災工作;江西將參與減災救災工作的社會組織及公益項目列為政府支持內容予以重點激勵;河南成立了以志愿者為核心、多方面專業人士組成的省減災委員會應急救援隊;廣東將防災減災服務納入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目錄,社工、志愿者等社會力量深度參與省內外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云南建立社會組織救援服務平臺,負責信息收集、編輯和發布、媒體對接、社會組織報備和協調服務等工作,引導社會力量有序參與救災;深圳成立了由50名社工組成的災害社會工作資源服務隊,引導專業力量參與減災救災。
--中央財政不斷完善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積極支持農業保險發展,試點推進農房災害保險,推動建立健全災害保險制度,市場機制在轉移和分攤災害風險、拓寬救災資金渠道等方面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十二五”時期,農業保險累計為9.44億戶次農戶提供風險保障5.6萬億元,為1.2億戶次的受災農戶支付賠款728.89億元,為3.25億間農房提供4萬億元風險保障,支付賠款17.48億元。四川、云南、寧波、深圳等地開展巨災保險試點,第一只以地震風險為保障對象的巨災債券在境外市場發行,募集金額5000萬美元。各地區不斷推進災害保險工作,河北、湖南、貴州實現居民住房災害保險多災易災縣市全覆蓋;江蘇居民住房災害保險實現13個設區市全覆蓋;福建實現全省農村住房保險全覆蓋,各設區市全部建立自然災害公眾責任險;廣西為全區1050多萬農村居民購買農村住房保險,共有16.4萬戶因災倒房獲得保險理賠4.76億元。
--國家注重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宣傳和引導作用,將防災減災知識普及納入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通過開展各種防災減災宣傳活動,增強了城鄉居民防災減災意識,營造了“防災減災,人人有責”的良好氛圍。利用電子顯示屏、網絡、宣傳畫、板報和公益廣告等形式,廣泛深入宣傳防災減災和應急避險知識。同時,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微博、微信、新聞客戶端等,提高防災減災的宣傳效果和群眾關注度。此外,通過經常性開展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演練,為公眾免費提供體驗式、參與式的防災減災科普宣傳活動,提升公眾自救互救技能。在每年全國“防災減災日”時期,設立相應的活動主題,制作防災減災宣傳掛圖,舉辦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與可持續發展論壇,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據不完全統計,2011年以來歷次防災減災宣傳周時期,全國共發放各類宣傳材料1.6億份,舉辦培訓及講座4.5萬場,舉行不同規模的演練14.5萬場、主題宣教活動2.6萬場,參與現場活動的直接受教育人群6500萬人次。在每年國際減災日、全國中小學安全教育日、消防日、地球日、全國科普日、全國科技活動周、世界水日、中國水周、世界氣象日、世界海洋日期間,組織開展應急演練、科普知識宣傳、人員培訓、知識競賽、仿真體驗等形式多樣的防災減災科普宣傳教育活動,印發大量宣傳材料,大大提升了全社會防災減災意識。
目前,全國已建成各級各類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基地2000多個。其中,已建成全國氣象科普教育基地217個,各級防震減災科普教育基地369個,地質災害科普、觀測、監測和示范基地10個,消防博物館23個,消防教育館1231個,消防主題公園62個,以防災減災宣傳教育為主要內容的全國科普教育基地80個,全國紅十字系統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基地20個。宣傳教育基地具有內容豐富、形式多樣、涉及面廣、宣傳效果明顯等特點,為公眾接受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提供了良好場所。
五、減災的國際合作
“十二五”時期,中國與有關國際組織、機構以及國家和地區政府的防災減災合作領域更加廣泛,合作機制日趨完善,合作內容更加務實。
--廣泛參與聯合國框架下的減災合作。中國與聯合國、相關國際機構之間的合作關系進一步強化,廣泛參與聯合國國際減災戰略、聯合國開發計劃署、聯合國亞太經社理事會、聯合國人道主義事務協調辦公室、世界糧食計劃署、世界氣象組織、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和臺風委員會、聯合國難民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等機構的減災事務。積極參與《2015-2030年仙臺減輕災害風險框架》磋商與制定,參與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制定,參加第三屆世界減災大會,發布《中國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和災害風險管理與適應國家評估報告》。為UN-SPIDER北京辦公室提供技術支持并與其聯合主辦5次聯合國災害管理天基技術國際研討會。
--務實推進區域減災合作。中國積極參與區域、次區域減災合作。以亞太經合組織、中國-東盟(10+1)、東亞峰會、中日韓合作、中俄印合作、東盟地區論壇、上海合作組織、湄公河委員會等區域、次區域合作機制為依托,積極響應區域機制框架下的防災減災合作倡議,開展防災減災務實合作。主辦或參加了亞洲部長級減災大會、上合組織成員國緊急救災部門領導人會議、亞太經合組織災害管理高官論壇、中日韓災害管理部門部長級會議、上合組織成員國聯合救災演練、東盟地區論壇救災演練等重要救災會議和活動。就中國-東盟防災救災合作提供5000萬元人民幣經濟技術援助。積極推進防災減災科學交流和技術合作,引進和吸收國際先進的防災減災技術,加強與周邊國家的救災應急演練合作。
--積極開展人道主義援助。在應對重特大自然災害和人道主義危機中,中國多次向亞洲、非洲、拉美、南太平洋等地區的國家提供救災資金和物資援助,派出救援隊、醫療隊馳援受災國家,支持有關國家救災及災后重建工作。中國在非洲部分國家糧荒、尼泊爾地震、伊朗地震、瓦努阿圖颶風、古巴颶風、巴基斯坦洪災、緬甸洪災、塞爾維亞洪災、智利洪災、塔吉克斯坦泥石流等數十起災害事件中緊急行動,向對方提供了大量物資和技術援助。2011-2012年,非洲之角和薩赫勒地區連續遭遇嚴重旱災,中國先后三次向埃塞俄比亞、肯尼亞、吉布提、索馬里等非洲之角國家提供價值總計4.4億元人民幣的緊急糧食援助,向乍得、馬里、尼日爾等非洲薩赫勒地區國家提供價值總計7000萬元人民幣的緊急糧食援助。2013-2014年針對菲律賓“海燕”臺風災害,中國紅十字會派出了58人的專業救援隊,調撥了價值200余萬元人民幣的救災資金和物資。2015年4月,尼泊爾發生特大地震后,中國向尼泊爾派出400余名救援隊、醫療防疫隊、防化洗消隊人員和600余名武警交通救援大隊官兵和專業救援隊,運送約1300噸、價值1.5億元人民幣的緊急救援物資,搶通、保通道路約500公里,并協助尼方開展地震災害損失綜合評估。2015年7月,塔吉克斯坦發生嚴重泥石流災害,中國向塔提供了價值1000萬元人民幣緊急人道主義援助和10萬美元現匯援助。2015年10月,阿富汗發生里氏7.8級地震并波及巴基斯坦,中國向阿富汗提供價值1000萬元人民幣緊急人道主義物資援助和100萬美元現匯援助,向巴基斯坦提供3000萬元人民幣人道主義物資援助。中國還通過提供物資、開展培訓等方式,幫助受援國提升應急救援水平,增強防災減災能力。
結束語
“十二五”時期,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中國綜合防災減災事業不斷向前推進,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績和進步。但是,中國綜合防災減災工作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薄弱環節,比如綜合性立法缺乏、體制機制需進一步完善、基層減災能力有待加強、市場作用發揮不夠、全社會防災減災意識仍需提高等。中國綜合防災減災工作依然任重道遠。
“十三五”時期是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中國將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為引領,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進一步健全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全面提升全社會抵御自然災害的綜合防范能力,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實保障。中國也將與國際社會一起,共同攜手應對自然災害帶來的挑戰,為推動建立更加安全和諧的世界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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