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實施意見
2025-06-07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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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實施意見(周政〔2016〕48號)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發〔2015
周口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實施意見
(周政〔2016〕48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發〔2015〕22號)、《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豫發〔2014〕25號),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 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系,激活國有企業活力,提高國有資本效益,堅持基本經濟制度,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堅持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原則,由管資產轉變為以管資本為主,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以增強企業活力、提高效率為中心,建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促進國有經濟與其他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
(二)基本原則
--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正確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進一步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切實轉變企業經營機制,減少行政干預,激發企業活力。
--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鼓勵各類市場主體通過多種形式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重組,探索企業員工持股的有效方式,實現國有企業投資主體多元化。
--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平等地位。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利益,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公開公平公正地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和監督。
--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建立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運用市場化的監管手段加強國有資產監管,不干預企業具體生產經營活動。
二、改革目標和改革范圍
(三)改革目標
通過改革形成更加符合基本經濟制度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國有經濟實現形式、國有資本運營方式、國有企業運行機制、國有資產監管體制,使國有企業的活力得到顯著增強。
所有國有企業全面推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起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實現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充滿活力、健康發展。
(四)改革范圍
本輪國企改革的范圍包括市屬及部門所屬各類國有企業(公司)以及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各縣(市、區)政府可依據本意見自行確定國企改革的目標和范圍。
三、重點改革內容
(五)商業類國有企業的改革
對產品有市場競爭優勢、經營狀況和經濟效益好的重點骨干企業,通過增資擴股、引入戰略投資者等多種方式推動產權多元化;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深化企業內部人事、勞動和分配制度改革,實現企業做優做強。
對經營狀況一般的中小型企業,可通過整體轉讓、并購重組、股權轉讓、增資擴股、出資新設等方式,引進非公有制資本,改制為混合所有制企業,逐步實現國有資本有序退出。凈資產較小的企業可通過經營層和職工出資買斷方式,使國有股完全退出。
對經營困難、資不抵債、長期處于停產、半停產狀態或關門歇業的企業,采取并購轉讓、整合重組等方式盤活企業。對于確實發展無望的個別劣勢企業,實施關閉破產,徹底退出市場。
(六)公益類國有企業的改革
公益類國有企業原則上以確保城市正常運行和穩定,實現社會效益和公共政策目標為主要目標,保持國有資本獨資或控股地位,按照市場規則,提高資源配置和公共服務能力;可推向市場的,通過特許經營、公開招投標等方式,探索推向市場。
(七)規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推動企業建立和完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形成相互獨立、相互制約、各司其職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決策、執行、監管機制。
積極推進國有獨資公司、國有控股公司建設規范的董事會,加強董事隊伍建設,完善董事的選聘、培訓、評價及激勵約束機制,保障董事在董事會中依法、平等履職的權利。探索建立外部董事的聘任、評價、監督等管理制度。
深化對經理層選任及管理機制改革,經理層的選聘、考核評價、薪酬管理切實交由董事會負責管理,合理增加市場化選聘比例,探索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逐步形成經理層產生以市場化選聘為主導和任期制契約化管理的運行機制。
充分發揮監事會的監督作用,加大外部監督力量,建立責任追究機制,積極探索外派監事模式。
(八)深化企業內部改革,完善激勵約束機制
國有企業應當健全議事規則,明確“三重一大”事項的決策規則和程序,完善群眾參與、專家咨詢和集體決策相結合的決策機制。國有企業董事會、未設董事會的經理班子等決策機構要依據各自職責、權限和議事規則,集體討論決定“三重一大”事項,防止個人或少數人專斷。要堅持務實高效,保證決策的科學性;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意見,保證決策的民主性;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保證決策合法合規。
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的制度改革。落實企業自定編制、自主用工、自主分配的權利。完善企業內部管理人員選拔方式,健全以業績為導向的優勝劣汰機制,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
完善企業勞動用工制度,全面推行分級分類的公平招聘制度,依法建立以合同管理為核心、以崗位管理為基礎、以公開招聘為路徑的市場化用工機制。
完善企業內部分配制度,積極探索有效的適合本企業特點的工資分配制度,形成企業工資正常增長機制。
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市屬國有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除了明確規定的履職待遇和符合財務制度規定標準的業務支出外,取消國有企業負責人的“職務消費”。
(九)加強管理創新,提高經濟運行質量
利用市場倒逼機制,深化對標管理,借鑒國內外一流企業的管理經驗,完善安全生產、科研開發、項目建設等方面的基礎管理制度,構建適應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管理創新動力機制、運行機制、考核評價機制和成果轉化機制,提升企業規范化、集約化、精細化管理水平。創新商業模式,發揮信息化在管理模式創新和業態轉型中的重要作用,提高資源配置能力,推進產業升級,轉變發展方式,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深入開展管理提升活動,重點圍繞當前管理上薄弱環節,加強基礎管理、提升管控能力、改善綜合績效。
(十)積極推進國企信息公開
制定更加透明的國有企業信息公開制度,建立企業真實、準確、及時披露相關信息的制度體系。財務狀況、經營成果、重大投資、人員招聘、薪酬分配及改革改組等重大事項,按照季度、中期、年度及時公開,主動接受企業職工和社會公眾監督。
(十一)理順國有資本監管體系,明確出資人職責
依照《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規定,明確國有資產管理機構作為市政府國有資本出資人地位,切實履行出資人職責,行使所有者權益,承擔出資人義務,完善責任、權利、義務相統一的監管機制,進一步突出其專業性和獨立性。改革完善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形成規則統一、權責明確、分類分層、規則透明的國有資產監管體系。
(十二)推行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實現監管全覆蓋
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堅持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推行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建立我市經營性國有資產監管全覆蓋體系。政企脫鉤改制后的企業、事業單位改革轉制形成的企業及新組建的國有企業要全部納入國資監管體系。
(十三)積極探索建立有效的國有資產監管模式
積極探索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資監管,形成以經營國有資本為主要功能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主體。通過劃撥企業產(股)權、實施戰略重組等方式對現有市屬國有企業、資產經營公司等實施整合,改組或組建成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對市屬國有企業和部門所屬企業及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行使出資人職責。構建有效的新型企業國有資產監管模式,即“國資監管機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國有企業”。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采用國有獨資的組織形式,專門從事國有資本運作。
(十四)進一步優化國資監管方式
進一步完善公司章程,將國資監管要求體現在公司章程中,使公司章程成為在法律法規規范下行使出資人權利的重要手段和基本依據。運用公司章程、通過規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任期制契約化管理等市場化的監管手段,管好資本投向、規范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將監管重點聚焦到戰略定位、發展目標、投資方向、公司治理、考核激勵和風險控制上來,即從國有資產的控制者轉變為國有資本的持有者。
(十五)深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
深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的比例,2020年提到百分之三十。發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在推進國有企業發展、布局結構調整、科技進步和轉型升級中的引領作用。
四、實施步驟
(十六)結合周口國企現狀,因企施策,成熟一家推進一家,不設具體時間表
1.制定改革方案
在廣泛調研和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現產權持有單位或委托中介機構,結合企業實際情況,按照本意見的總體要求和“一企一策”的原則,研究制定企業的具體改革方案。
改革方案的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改革的目的及必要性,改革后企業的資產、業務、股權設置等;改制的具體形式;改制后形成的法人治理結構;企業的債權、債務落實情況;職工安置方案;改革的操作程序,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等中介機構的選擇等。
2.提請審議
企業改革方案應提交依法召開的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其中,職工安置分流方案,需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
3.清產核資、財務審計、資產評估
在改革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由現產權持有單位或現企業主管部門委托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對改革企業進行清產核資、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等工作,詳細掌握企業資產狀況、經營狀況、人員勞動關系等情況。并按規定對其結果予以認定。
4.上報批復
各企業主管部門應對所屬企業《改制方案》中所涉及的行業標準、規定等予以審核。經確認無誤后以正式公文形式報市深化市屬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審批。
5.組織實施
國有企業出資人或企業主管部門根據方案的批復意見組織國有企業實施改革方案。
(十七)檢查驗收階段
每個企業改革完成后,由市深化市屬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對企業改革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對驗收合格的,國土、人社、財政、工商、國稅、地稅等有關部門要及時為企業辦理相關手續。
五、保障措施
(十八)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周口市深化市屬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市直各相關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市國資局。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本部門(行業)的企業改革實施方案。
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統籌領導協調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工作,負責協調解決市屬國有企業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制定政策措施,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配合,密切協作,落實責任,推動市屬國有企業改革順利進行。各企業是改革的主體,企業負責人為企業改革的第一責任人。
(十九)籌建國有企業改革專項基金
根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豫發〔2014〕25號)有關要求和國有企業改革的需要,籌建國有企業改革專項基金。核定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國有企業的存量資產,進行全面留存登記,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和被侵占。將核定留存的國有資產作為企業改革專項基金備用資源。依法合規、用好用活國有企業改革專項基金。專項基金主要用于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企業職工安置、改制重組等。
(二十)制定配套政策,確保改革順利進行
全面落實國有企業改革政策,注重政策銜接,進一步梳理完善國資國企改革過程中涉及到的勞動保障、國資監管、土地變更、財稅管理、工商登記等方面的政策規定,有關部門要按照改革的思路和要求,制定職工安置、資產處置、債務處置等配套政策和實施辦法,為國企改革提供有力的政策保證。
附件:周口市深化市屬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016年8月25日
附 件
周口市深化市屬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劉繼標 市政府市長
副組長:劉保倉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王田業 市政府副市長
成 員:張繼林 市政府秘書長
馮干敏 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府金融辦主任、
市政府法制辦主任
徐 飛 市政府副秘書長
王富生 市發展改革委黨組書記
王 偉 市監察局局長
陳 宏 市信訪局局長
張子敬 市財政局局長
劉 哲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張 浩 市公路局局長
涂才民 市水利局局長
張繼宏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
黃松濤 市規劃局局長
閆淑娟 市商務局局長
申 奇 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王少青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局長
凌全貞 市文廣旅游局局長
邵宏偉 市工商局局長
朱保林 市國稅局局長
孔令民 市地稅局局長
姚衛田 市工業和信息化委主任
劉宏偉 市糧食局局長
劉 麗 市國資局常務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市國資局,劉麗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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