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監察廳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實施辦法
2025-06-08 12:30
211人看過
非公有制
監察機關
企業
云南省監察廳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實施辦法(云監[2003]14號)各地、州、市監察局,省監察廳派駐(出)監察室(局):為加快云南非公有制經濟的發
云南省監察廳貫徹省委、省政府
《關于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實施辦法
(云監[2003]14號)
各地、州、市監察局,省監察廳派駐(出)監察室(局):
為加快云南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著力解決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中的突出問題,推進云南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步伐,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的》的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全省行政監察工作的實際,制定以下實施辦法,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各級監察機關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加強組織領導,結合監察工作實際,認真學習領會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充分認識加快我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作為監察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列入議事日程。注意充分發揮行政監察職能作用,嚴格依法辦事,嚴格管理,嚴肅紀律,令行禁止,狠抓落實,注重實效,確保省委、省政府重大戰略決策的順利實施,為我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二、監察機關對重點非公有制企業實行掛牌保護。縣(市、區)監察局對經營常設機構設在本地的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的省外來滇投資企業或年納稅額在100萬元以上的非公有制企業及列入省、地、縣的重點非公有制企業實行掛牌保護。監察機關應依法采取措施維護掛牌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定期或不定期向掛牌保護企業了解合法權益維護情況,查處侵犯企業合法權益的行政行為。監察機關在受理、調查侵犯企業合法權益的檢舉、控告過程中,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規定的職責、程序進行。必要時,縣級以上監察機關可以依照法定審批程序采取行政監察法規定的調查措施。縣級以上監察機關根據調查結果,對違反法律、法規侵犯企業合法權益的行政行為可以提出監察建議,責令侵犯企業合法權益的國家機關予以糾正;對違反法律、法規侵犯企業合法權益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違反行政紀律取得的財物,可以提出監察建議或作出監察決定,給予違紀人員行政處分,依法沒收、追繳、或者責令退賠違反行政紀律取得的財物。
三、監察機關要加強對行政部門和執法部門涉及非公有制企業檢查活動的監督,嚴格管理,從嚴把握。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中“行政部門和執法部門對非公有制企業的檢查必須經同級監察部門同意后進行”的規定,監察機關要進一步加強與其他行政部門和執法部門的聯系、協調、溝通,加強對派出派駐機構的指導、協調,加強對各類檢查活動的監督,嚴格進行管理。行政部門和執法部門對非公有制企業的檢查必須經同級監察機關同意后進行。行政部門和執法部門在發現企業有重大違法行為并正在進行違法規避活動、事態緊急、必須立即進行檢查的,可邊報告邊進行檢查,事后應立即向同級監察機關補辦同意手續。監察機關應按照嚴禁重復檢查,同一部門對同一企業的同一項目例行檢查,一般一年不能超過一次的原則審核,從嚴掌握。監察機關對以檢查為名,謀取部門和個人私利的違紀行為要嚴肅查處。
四、監察機關應加強對行政執法部門涉及非公有制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經營權及財產進行扣押或查封行政行為的執法監督。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中“其他行政執法部門對非公有制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經營權及財產進行扣押或查封,必須分別報省、地、縣監察部門同意后執行”的規定,監察機關應及時審核國家行政機關和受國家行政機關委托履行行政執法職責的事業單位對非公有制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經營權及財產進行扣押或查封的執行事項。行政執法部門對非公有制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經營權及財產進行扣押或查封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管轄權限、內容、程序進行。管轄權限、執法主體、對象、方式、內容、程序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行政執法部門認為應該對非公有制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經營權及財產進行扣押或查封時,涉及納稅額在500萬元以上非公有制企業和省確定的重點非公有制企業的,必須報省監察廳同意后執行;涉及納稅額在200萬元至500萬元非公有制企業和地(州、市)確定的重點非公有制企業的,必須報所在地(州、市)監察局同意后執行;涉及納稅額在50萬元至200萬元非公有制企業和縣(區、市)確定的重點非公有制企業的,必須報所在縣(區、市)監察局同意后執行。
五、監察機關要進一步加大對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整治力度。監察機關應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治理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等問題的決定》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的》的要求,建立舉報制度,受理對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等行為的舉報,并依法進行調查處理。監察機關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決定》,加強對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款、集資、基金的收繳和使用管理的監督,嚴肅“收支兩條線”的紀律,防止截留、擠占和挪作他用。對于造成惡劣影響和嚴重后果的重大案件,要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觸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于頂風作案和打擊報復舉報人或刁難企業的,要依法從重處理,決不姑息。
六、監察機關要進一步加強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認真開展民主評議行風工作,堅持評糾建并舉,實行評議與測評相結合的制度。聘請非公有制企業代表人士作為特邀監察員,參與對行政機關的監督工作;吸收非公有制企業參與每年對政府職能部門和相關服務行業的民主評議行風工作,對行政機關和相關服務行業的依法行政、作風建設、服務質量、廉潔自律、發展創新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評議和測評。評議和測評結果由監察機關報請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后向社會公布。監察機關應根據評議和測評結果,對評議和測評綜合得分連續兩年最低的部門,向組織部門提出監察建議書,建議調整連續兩年被評議和測評為末位的部門的主要領導。
七、監察機關要嚴格執行紀律,確保政令暢通。各級監察機關對違反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的》的行為,要認真組織力量進行調查,及時依法處理。對違反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一經查實,應向其主管部門提出監察建議調離原崗位;性質嚴重的,應向其主管部門或組織人事部門提出監察建議辭退或者除名。對由于部門領導瀆職失職,本部門發生有令不行、違反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行政行為的,監察機關應報請同級黨委、政府同意后,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負直接領導責任的部門的主要領導紀律處分。
八、監察機關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行政監督,推進行政機關職能轉變,在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過程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我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環境。積極推行縣級以上行政機關政務公開,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權力,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推進辦事公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積極推行涉及企業法人和群眾利益的重大問題的事前政務聽證和咨詢制度,擴大企業法人和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加快信息化建設,逐步發展電子政務,提高行政行為的透明度和行政管理的效率。
云南省監察廳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評論
相關法律條文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