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支持發展家庭農場的意見
2025-06-08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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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支持發展家庭農場的意見(宜府辦發〔2013〕47號)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宜昌高新區管委會: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農業進一
宜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支持發展家庭農場的意見
(宜府辦發〔2013〕47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宜昌高新區管委會: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農業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中發〔2013〕1號)、《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創新和完善農村體制機制增強城鄉發展一體化活力的若干意見》(鄂發〔2013〕1號)精神,創新農業生產經營體制,培育新型農村經營主體,加快推進現代農業建設,現結合我市實際,就支持發展家庭農場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思想認識
家庭農場是以農戶家庭為生產單位,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并以農業收入為家庭主要收益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家庭農場一方面堅持以家庭為基本經營單位,穩定了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另一方面推動了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實現了土地資源、勞動力等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對于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民增收,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謀劃,強化政策措施,予以大力支持。
二、明確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關于創新農業生產經營體制的總體部署,按照規模化、專業化、標準化、生態化發展要求,以發展家庭農場為抓手,培育新型經營主體,努力創新經營體制,積極探索發展模式,全力推進農業轉型升級。
(二)基本原則:堅持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按照“政府引導,農民自愿,因地制宜,規模適度;市抓示范,縣抓發展,政策扶持,加快推進”的原則,引導農民依法、自愿、有償地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
(三)工作目標:從2013年開始,全市每年發展家庭農場1000家左右,每年培育示范家庭農場100家;到2017年底全市家庭農場總數達到5000家。
三、優化發展環境
(一)強化服務管理。家庭農場實行申報登記注冊管理制度。農村經營管理部門要積極做好家庭農場的指導、管理和服務工作;工商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積極做好家庭農場的登記、注冊工作。
(二)加大財政投入。財政部門要安排專項資金支持家庭農場發展。重點支持家庭農場開展經營管理知識和技術培訓、農產品質量標準制定與認證、農業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品牌培育和產品推介等工作。
(三)鼓勵土地流轉。創新土地流轉方式,建立和完善縣、鄉、村三級土地流轉服務體系,開展流轉信息、合同指導、價格協調、糾紛調解等服務,引導土地依法、自愿、有償、平穩地向家庭農場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對家庭農場依法流轉土地、林地、水面等,可以給予適當補助。
(四)給予項目支持。積極支持家庭農場參與農田改造、標準園建設、高產創建、農業綜合開發、扶貧開發、農業產業化、農業科技入戶、品牌培育等農業項目建設,并與農民專業合作社享受同等待遇。
(五)實行政策優惠。家庭農場可享受各類涉農稅收優惠政策。對家庭農場的農產品生產基地、種養基地、農機示范推廣用地和設施農業用地,在不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前提下,可視作農業生產用地;對家庭農場興辦加工企業所需的非農建設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前提下,應優先安排用地計劃。對家庭農場從事種養業的,其種植、養殖生產用電執行農業生產電價標準。家庭農場鮮活農產品的運輸,應享受“綠色通道”政策。農機購置補貼等各項惠農補貼政策應向家庭農場傾斜。
(六)提供信貸支持。各級金融機構要采取多種形式,為家庭農場提供資金支持和金融服務,對實力強、資信好的家庭農場可授予一定信貸額度。允許家庭農場依法以不動產進行抵押貸款。
(七)加強人才培養。將家庭農場人才培訓納入新型農民培訓,通過定期開展培訓、組織外出考察等方式,全方位提升家庭農場人員素質,著力培育一批有文化、會經營、善管理的新型農場主。鼓勵引導大學生、外出務工農民、農村經紀人、個體工商戶等投資創辦家庭農場。
四、加強組織領導
(一)強化組織保障。市級建立促進家庭農場發展聯席會議制度,由市農業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利水電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工商管理局、市供銷社、市政府金融辦、市保險行業協會、宜昌供電公司等單位參加,及時交流全市家庭農場發展情況,協調解決家庭農場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農村經營管理局。各縣市區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
(二)強化示范引導。市農村經營管理局負責制定宜昌市示范家庭農場認定管理辦法,并組織開展示范家庭農場創建及評定工作,對家庭農場實行動態管理。各級新聞媒體要注重宣傳家庭農場發展的先進典型。
(三)強化工作考核。從2013年起,市政府把家庭農場發展情況作為考核各縣市區農村經濟發展成效的一項重要內容,并安排專項經費開展示范家庭農場創建、評選、認定工作,推進家庭農場快速健康發展。
宜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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