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2007年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實施意見
2025-08-01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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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2007年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實施意見各市、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2007年全省工商系統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要求是: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發〔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2007年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實施意見
各市、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7年全省工商系統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要求是: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發〔2007〕1號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國家工商總局相關文件為指導,根據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會議精神,整合和發揮工商綜合職能,按照統一部署、分線落實、有分有合、協同推進的要求,大力促進主體法人化、產品品牌化、產銷訂單化、市場現代化、監管平等化和幫扶聯動化,為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和諧,為我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做出新成績。
一、促進農業主體法人化,提高農民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
主體法人化是從根本上支持農民走向市場、培育現代市場主體的首要舉措。各地要創新思路,大膽實踐,積極催生、優生新型農業市場主體。
(一)鼓勵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放寬合作社社員范圍,允許同類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和利用者投資設立專業合作社;降低成立合作社的社員人數限制,最低放寬到5人;取消注冊資金限制,由章程自行約定。全省重點扶持培育100家產業帶動能力強、內部運行機制規范、具有法人治理結構的骨干合作社,使之成為我省農業產業發展的重要支柱和骨干力量。
(二)扶持發展農業龍頭企業。鼓勵各類工商企業通過收購、兼并、參股和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農產品、農資經營。支持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等直接向城市超市、社區菜市場和便利店配送農產品;發展適應現代農業要求的連鎖經營、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業態。對農資和農村日用消費品連鎖經營,實行企業總部統一辦理工商注冊登記。
(三)支持發展農村個體私營經濟和家庭工業。支持農民和農村個體工商業戶進入大型企業的產業鏈,為下游企業生產、加工和裝配產品。引導和支持發展家庭加工業,加強對農村個私業主培訓,全年爭取培訓不少于1萬人次。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切實幫助個私經濟和家庭工業解決信貸、用地、用電等困難。
(四)培育發展農村經紀人。各市要根據轄區內農產品的產業結構、特色優勢和流通狀況,制訂措施,促進農村經紀人發展,尤其要重點培育壯大糧食、水果、蔬菜等經紀人隊伍。積極開展對農村經紀人的免費培訓,鼓勵農民從事季節性地經紀活動。努力創造條件成立農村經紀人(農民專業合作社)協會或分會,提高農村經紀人的組織化水平。
二、促進農產品品牌化,推進農業增長方式轉變
品牌化是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業增長方式轉變的重要舉措。各地要把實施農產品品牌戰略作為“品牌大省”建設的一項重點,加強指導,落實責任制,全力做好培育扶持工作。
(五)繼續促進農產品品牌發展。實施農產品創牌輔導制度和工商聯絡員上門服務制度,鼓勵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注冊農產品商標,今年全省力爭新申請注冊農產品商標8000件。支持農業龍頭企業申報知名商號、著名商標、重合同守信用企業,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大力支持符合條件農產品品牌申報馳名商標。加大對農產品品牌的保護力度,重點制止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濫用,查處地理標志假冒侵權行為。
(六)加快農產品證明商標和集體商標注冊。今年要重點支持塘棲枇杷、西湖莼菜、諸暨香榧、三門青蟹、長興吊瓜子、余姚楊梅、奉化水蜜桃、奉化芋頭、舟山水產等傳統特色農產品的證明商標注冊申報工作。尤其對金華火腿、龍井茶、龍泉寶劍、龍泉青瓷、湖筆、東陽木雕等千年品牌、傳統品牌,要加強溝通,爭取盡快注冊成功。對于不宜申報證明商標的區域性品牌,積極鼓勵申報集體商標。省政府已決定對注冊證明商標給予專項資金補助,各市縣也應爭取地方政府給予配套資金支持。
(七)鼓勵農產品商標國際注冊。積極鼓勵已有產品出口或可能出口又具有悠久歷史的傳統手工藝品和特色農副土特產品,實施商標國際注冊,開拓國際市場。重點指導安吉白茶、徑山茶、青田石雕等知名度較高的已注冊證明商標進行國際注冊,以獲得地理標志商標專用權的國際保護。
三、促進產銷訂單化,助推農業特色優勢產業發展
訂單農業是近年來出現的新型交易方式,在加快農業產業化、促進農民群眾增收致富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各地要積極支持,圍繞當地特色優勢產業,加強調查研究,當好參謀助手,做好服務指導。
(八)推進訂單農業發展。每縣(市、區)工商局要根據當地實際,選擇一類或若干類特色農產品或大宗經濟作物指導發展訂單農業。要組織專人深入訂單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幫助種植戶、養殖戶制定并規范各類農業訂單文本,實現縣縣有“訂單”。省局將在全省推廣使用十大類農產品合同示范文本。深入開展“守合同重信用”等活動,提高農戶依法簽約履約的積極性。全省將認定一批具有一定規模、連續二年以上信譽好、合同履約率高的涉農企業為AAA“守合同重信用”涉農企業。
(九)建立涉農合同爭議行政調解制度。發揮行政調解快捷、簡便、高效的優勢,及時化解涉農合同履約糾紛和問題,確保涉農合同的履行。認真研究分析當前涉農合同欺詐的形式特點和動態,適時發布警示報告,及時做好防范宣傳和教育。嚴厲查處利用合同欺農、坑農、害農的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廣大農民的權益。
四、促進市場現代化,拓寬農產品流通空間
農產品市場是解決農產品賣難、拓展農產品流通空間的重要途徑,也是城鄉居民日常生活消費的重要場所。各地要按照“以管助辦、以管促興”的思路,大力扶持農產品市場的改造、提升和發展,促進農村現代流通體系的建立。
(十)推進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和改造提升。省局將制定出臺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規范,加強對省重點農產品批發市場新建或改建工作的指導,并會同有關部門對重點市場的改造提升給予財政貼息資金支持。各地也要確定重點對象,加大對農批市場指導扶持的力度。積極引導農產品批發市場發展拍賣、網上交易等現代流通方式,推進副食品批發市場擴大向農村放心店的配送業務,并進一步向農村小店延伸。
(十一)推進農村建制鎮農貿市場改造升級。積極向當地黨委、政府建議,將農村建制鎮農貿市場改造納入各縣(市、區)農貿市場改造的整體計劃,并爭取給予一定資金支持。引導農村農貿市場按星級文明規范市場和農貿市場建設技術規范的要求改善硬件設施和管理,加強服務和監督,著力解決“臟亂差”問題,力爭用三到五年時間實現建制鎮農貿市場基本達到星級標準。
五、促進監管平等化,營造公平和諧農村市場環境
全省各級工商部門要切實把監管重心下移,重視農村市場消費安全,關注農民群眾合法權益,真正實現農村市場公平、有序、和諧,讓農民群眾擁有和城鎮居民一體平等的權力。
(十二)深入開展紅盾護農行動。嚴把農資經營資格和農資商品準入關,結合2006年度企業年檢,對農資經營企業進行全面調查摸底,認真清理規范農資經營主體資格。開展農資經營企業信用分類監管,今年各地要全部建立農資生產經營企業數據庫,并在此基礎上完成對全省農資經營企業信用監管等級評價。集中力量開展“打假保春耕”等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加強對種子、肥料、農藥、農機及零配件等四大類農資商品的監管。進一步完善農資商品準入、市場巡查、市場預警、種子留樣備查公告制度、“兩賬兩票一卡一書”等長效監管機制。
(十三)組織農村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測。加強對農資商品質量監測,二季度全省統一開展對種子、農藥、化肥等重點品種的專項監測,對監測不合格的,要堅決嚴格依法處理。發揮檢測車、檢測箱、檢測站、檢測中心四位一體快速定性檢測體系的優勢,擴大農村檢測的覆蓋面,運用檢測車和檢測箱對沒有檢測點的市場實行定期檢測,保證農村市場食品安全。
(十四)扎實開展農村食品市場整頓年活動。按照國家工商總局《關于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市場整頓年”工作的通知》要求,堅持“標本兼治、防打結合、綜合治理”方針,以鄉鎮、城鄉結合部為重點區域,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加大對農村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批發企業和農村小食品店、小商販、小攤點、小作坊、小集市的監管力度,嚴厲查處制售假冒偽劣食品和無證照生產經營食品的行為。
(十五)嚴厲查禁傳銷違法活動。針對當前傳銷違法活動向農村蔓延的趨勢,堅持“抓早、抓小、露頭就打”,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加大執法力度,堅決查禁“拉人頭”傳銷、“團隊計酬”傳銷、“收取入門費”傳銷和網絡傳銷,嚴厲懲處跨地區特別是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等活動的名義誘騙農民到異地從事傳銷的違法行為,加大對傳銷組織者、策劃者及骨干分子的打擊力度,符合移送標準的要堅決移送追究其刑事責任。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被騙農民異地從事傳銷的解救工作。通過多種途徑、采取多種方式宣傳國家有關禁止傳銷的法律法規、傳銷的危害性及查處的典型傳銷案件,切實提高廣大農民群眾識別傳銷、防范傳銷的意識和能力。
(十六)嚴肅查處農村虛假違法廣告行為。突出農資廣告監管,對農資廣告發布量較大的重點媒介加大監測力度。加大對損害農村消費者的醫療、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等虛假違法廣告的監控和查處力度,與衛生、藥監等部門聯動,綜合運用《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對進行虛假宣傳的五類廣告采取查扣商品等釜底抽薪的監管方式。大力引導制作、發布貼近新農村建設、寓教育宣傳于廣告藝術中的公益廣告。
(十七)開展“新農村?新消費”活動。結合省局“新消費活動”的總體安排,推進新消費活動進農村。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倡導新消費,促進消費和諧。省局將聯合有關部門通過送文化下鄉活動等形式,宣傳新消費活動。開展農村消費教育,今年全省要有50%以上的縣建立農村消費教育學校,并免費為農民開展消費知識培訓。進一步開展“12315”申訴舉報網絡進農村、進社區、進市場活動,健全農村消費維權網絡。對有關農村食品安全、農資質量等方面的申訴舉報,要實行第一時間受理、第一時間調處、第一時間反饋。
(十八)繼續實施萬村放心店工程。以“全覆蓋、全配送、全放心”為目標,全面完成省政府下達的應建行政村100%創建任務。建立“放心示范店”長效監管機制,以縣(市、區)為單位成立“農村放心店協會”等自律組織,實行協會自我管理、自我監督。拓展放心示范店外延,指導創建農資放心店。
六、促進幫扶聯動化,建立城鄉一體協調發展新機制
各地要發揮我省個私民營經濟發達的優勢,既要號召民企反哺三農,更要加大政策惠農力度,形成民企幫扶、工商助推相結合的聯動機制。
(十九)組織開展萬家民企聯村幫扶。落實幫扶機制,每一個縣級協會組織民營企業幫扶2個行政村,全省共幫扶200個行政村。開展萬家民營企業對口幫扶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組織萬名民營企業家擔任農村經濟顧問。會同人事、勞動等部門組織開展第五次就業再就業招聘活動、人才洽談活動,鼓勵民企吸納農村勞動力,全省力爭實現5萬農村富余勞動力就業轉移。
(二十)依法減免有關費用鼓勵農民創業。對農村流動小商小販、農民在集貿市場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區域內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免于工商登記,免除工商行政管理各項收費;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免收注冊登記費;對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三年內免收注冊登記費、工商管理費;鼓勵農村富余勞動力進城務工經商,優先為其辦理工商登記。
二○○七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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