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2年下半年區縣教育工作補充意見
2025-08-01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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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2年下半年區縣教育工作補充意見(滬教委基〔2012〕49號)各區縣教育局:2012年下半年,本市區縣教育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2年下半年區縣教育工作補充意見
(滬教委基〔2012〕49號)
各區縣教育局:
2012年下半年,本市區縣教育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市第十次黨代會精神,深入實施國家和上海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堅持改革創新,深化內涵建設,促進轉型發展,努力完成全年各項任務,向黨的十八大交出一份滿意的答卷。
一、貫徹落實規劃綱要,推進實施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項目
1.推進實施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項目。繼續貫徹實施國家教育規劃綱要,重點推進與區縣教育相關的各項國家教改試點項目,以項目為抓手,推進基礎教育轉型發展和內涵提升。進一步推進實施上海教育規劃綱要確定的各項教育綜合改革重點試驗項目和重點發展項目,強化績效管理,重點落實“教育城鄉一體化工程”等相關項目。繼續貫徹落實部市合作協議,以創新區域基礎教育內涵發展機制改革試點項目為抓手,切實轉變教育發展模式。
二、深入推進“兩綱”,提升學校德育工作水平
2.深化中小學和中職德育工作。繼續推進國家教改項目“整體規劃大中小學德育課程”的研究與實踐。舉行2012年度上海市中小學骨干教師德育實訓基地展示活動。組織開展“長三角地區班主任基本功大賽”。推進“學生實踐和創新基地建設工程”,試點建設10個“學生社區實踐指導工作站”,加強綜合實踐基地建設,舉行“東方綠舟”公共安全實訓基地奠基儀式。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評選2012年學校心理健康活動月優秀成果,出臺《關于加強區縣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設的實施意見》,構建市、區、校三級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網絡。加強家庭教育指導,征集家庭教育優秀案例。開展新一輪上海市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行為規范示范校評估。開展中職校德育工作優秀項目評選。
三、大力發展學前教育事業,完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3.推進園舍建設力度,加強學前兒童看護點管理。進一步推進新增40所幼兒園市政府實事項目建設工作。開展學前兒童看護點的調研,進一步加強對民辦三級幼兒園和學前兒童看護點的管理。努力擴大資源,統籌安排好轄區內適齡幼兒入園和看護,解決入園矛盾。
4.推進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2011-2013年)。做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的相關宣傳工作,籌備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推進會。進一步推進國家教改試點項目“完善學前教育政府公共職能”的研究。
5.加強內涵建設,提高保教質量。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啟動全市保育人員專業培訓項目。通過城郊結對、農村園長培訓的方式加快郊區農村幼兒園質量提升。支持華師大做好世界學前教育組織2013年相關會議的申辦和籌備工作。進一步推進學前教育資源庫建設。
四、推進城鄉一體化建設,促進義務教育高位均衡發展
6.推進實施教育城鄉一體化工程。根據上海市城鄉基礎教育一體化工作會議要求,扎實推進2012年學校建設項目,進一步健全公建配套建設管理機制,確保教育公建配套學校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督促各區縣在人口集聚街鎮做好2012年增建中小學(幼兒園)項目的立項與建設工作,使教育資源的配置逐步與城市形態布局及人口分布相適應。
7.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向郊區農村輻射。完成中心城區優質教育資源赴郊區新城和大型居住社區對口辦學配對工作,組織開展郊區新城和大型居住社區簽約對口辦學。協調推進郊區新城和大型居住社區公建配套學校優質教育資源引進工作,促進郊區新城和大型居住社區新建公建配套學校高起點辦學。推進第三輪46所郊區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委托管理工作,健全托管機制,創新托管實踐,提升托管效益。總結本市委托管理實踐經驗,籌備召開委托管理工作國際研討會,進一步完善與創新委托管理工作機制。
8.推進“新優質學校”項目。總結提煉43所新優質學校推進項目學校的辦學經驗,編纂《上海市新優質學校推進指導手冊》,推進區縣開展新優質學校推廣工作。鼓勵新優質學校采取學習共同體形式,加大實驗研究的力度。加大宣傳力度,充分發揮新優質學校在均衡發展和教育轉型中的示范輻射作用。鼓勵義務教育學校借鑒新優質學校的經驗,破解影響學生積極主動發展的難題,形成轉型發展和內涵發展的良性運行機制。
9.切實保障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權益。進一步擴大公辦學校招收隨遷子女人數。繼續開展適合隨遷子女實際的教育教學研究,推進隨遷子女融入教育。建立完善以招收隨遷子女為主民辦小學辦學成本跟蹤機制,繼續加大對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專項經費投入,改善教師待遇,提升教育質量。進一步改善以招收隨遷子女為主民辦小學的辦學條件,為150所以招收隨遷子女為主民辦小學配備綜合實驗室。加強以招收隨遷子女為主民辦小學的教研指導、年檢和辦學績效評估等工作。
10.做好特殊教育工作。組織專家對本市各區縣特教三年行動計劃執行情況和上海市特教工作會議精神落實情況調研。開展國家教改試點項目“推進醫教結合,提高特殊教育水平”研究與實踐。開展特殊教育資源評選工作,進一步加強特教資源庫建設。協調市衛生局、市殘聯開展信息通報系統建設,完成系統開發。
11.扶持和規范民辦教育發展。認真貫徹上海市第二次民辦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加大民辦中小學的政策扶持,優化民辦中小學布局結構,堅持民辦學校內涵特色發展。開展民辦中小學特色校和民辦優質幼兒園創建工作。全面實施《上海市民辦中小學財務管理辦法》和《上海市民辦中小學校會計核算辦法》,鼓勵民辦學校建立年金制度,提升核心競爭力,滿足多樣化的教育需求。開展特色民辦中小學方案的研制工作和組織專項實施。
五、以特色辦學為導向,推動高中教育多樣化發展
12.推進實施學生創新素養培育實驗項目。指導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創新素養培育實驗項目試點學校(單位)做好項目階段性總結工作。從高中學生創新素養培養的意義價值、目標與測評方法、培養內容與實施途徑、培養模式與學業管理等方面提煉研究成果。鼓勵試點學校召開現場展示和研討活動,輻射研究實踐經驗。
13.推進特色高中建設項目。以11所項目學校為核心,帶動一批具有一定辦學基礎和改革創新意識的高中學校,通過專家指導引領、團隊學習研究和學校改革實踐,明確高中特色發展的若干觀測指標,引導高中學校實現錯位發展、辦出特色,形成一批辦學定位清晰、辦學成效明顯、具有一定辦學特色的高中學校。探索研究有利于高中學校特色發展的高中招生政策。
14.研究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總結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首輪試行情況,在征求意見建議和比較分析研究的基礎上,以促進高中教育改革和發展、有利于高中和高校評價改革為宗旨,以基于標準的學業水平考試為導向,改進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的政策設計。
15.加強民族班教育教學工作。貫徹落實第六次全國民族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加強民族班德育、教研、管理三個平臺建設,切實提升民族班德育、教學和管理工作水平。認真完成教育部下達的2012年度上海內地西藏班、新疆班招生任務,指導新開辦學校做好各項工作。開展民族班教育教學課題研究,探索民族班學生教育教學規律。開展西藏班、新疆班管理干部政策培訓。舉辦內地民族班才藝展演、演講比賽等活動,切實加強辦班學校民族團結教育。
六、推進課程、教學與評價改革,促進基礎教育內涵發展
16.推進課程改革。完成中小學各學科課程標準的修訂工作,加強課程定位、課程目標、課程內容和要求、課程實施、課程評價的內在一致性,提高課程標準對學科教學、評價等的指導作用。開展本市中學階段區本課程和校本課程的征集展示活動,促進中學拓展型和研究型課程的建設、交流和學習,努力實現優質課程的共享。開展對普通高中國際課程開設情況的調研,研究制定本市試點開展高中國際課程的指導性意見。
17.完成《上海市提升中小學(幼兒園)課程領導力三年提升行動計劃(2010-2012年)》。基本完成相關實踐和理論研究,總結提升學校課程領導力的有效經驗,形成學校課程領導力的內涵框架和評價指標體系,引導更多的中小學幼兒園立足學校實際,提升課程規劃、實施、管理和評價的能力。進一步推進小學有效實施“快樂活動日”。加強社會實踐基地等課程資源的建設和利用,形成與課程要求緊密結合、活動形式和載體豐富多樣的中小學社會實踐課程資源體系。
18.改進中小學實驗教學。召開本市中小學實驗教學工作會議,切實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實驗教學,培養學生的動手實踐能力和探究能力。加強實驗室建設和改造,鼓勵學校結合本校培養目標和課程建設要求,建設創新實驗室,引導學生開展探究性實驗研究,進一步落實研究性學習。
19.加強對中小學實施專題教育的指導。征集各學段整合實施專題教育的典型案例,完善本市中小學專題教育內容框架體系,編制本市中小學專題教育實施指南,從目標要求、內容模塊實施途徑等多個角度為中小學提供指導建議,形成整體設計、分類指導、共同推進的中小學專題教育體系及實施運作機制。
20.推進義務教育教學質量評價改革。完成“改革義務教育教學質量綜合評價辦法”階段性總結,召開項目總結交流大會,通過項目報告、運行機制、實踐案例等多方面呈現項目研究成果。借鑒PISA測試等國內外評價理念、技術和手段,完善本市義務教育學業質量綠色指標體系。基本建成本市基礎教育學業質量數據庫,加強對數據分析研究的指導,推進區縣與學校改進教育教學工作。
21.推進基礎教育信息化工作。組織區縣開展中小學教育信息技術應用項目研究,鼓勵信息技術面向教育教學一線的創新應用。推進相關區縣和學校“數字化課程環境建設和學習方式變革試驗”項目研究與實踐,探索運用信息技術滿足學生個性化學習和創新素養的培育。組織部分區縣、學校及相關單位參加首屆全國中小學信息技術教學應用展演活動。指導各區縣和學校積極參與長三角地區基于信息平臺的結對共建活動。
七、加強內涵建設,提升職業教育基礎能力
22.加大職業教育示范校建設力度。進一步加強上海市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示范校建設工作,研究制定市級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范校建設方案,推動中職校向特色和品牌發展。
23.加強中等職業教育課程與教學改革。組織開展中等職業學校精品課程評審工作。完成首批與國際接軌的專業標準開發工作。推進中職“雙證融通”專業改革試點,研究制定《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雙證融通”專業改革試點工作指引》。開展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第六屆教師教學法改革交流評優總評工作。制定精品特色專業評估指標體系和評估方案。組織參加2012年全國中等職業教育信息化教學大賽。
八、完善終身教育體系,推進學習型社會創建
24.構建開放多樣的終身教育服務平臺。繼續推進開放大學建設,構建上海開放大學辦學體系。上海終身教育學分銀行正式掛牌運行,完善運行機制,探索學分銀行分部建設。籌備召開第二次上海市學習型社會建設與終身教育推進大會。完成上海老年大學四所分校的市政府實事項目建設。
25.推進學習型社會創建活動。繼續推進2011-2012年度學習型組織創建評估工作,公布評估結果。舉辦第八屆全民終身學習活動周。完成學習型社會建設課題調研工作。
26.規范非學歷教育培訓。繼續完善高等非學歷教育各項管理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制定和實施《上海市經營性民辦培訓機構登記暫行辦法》,并開展對經營性民辦培訓機構的注冊登記審核和日常監管。全面完成對本市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辦學狀況和辦學行為的依法評估和專項督查。
九、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師資水平
27.加強教師隊伍專業建設。舉行全市暑期中小學校長、園長專題培訓工作。建設教師培訓課程資源庫,推進研制教師分類分層培訓課程大綱、課程征集指南。實施第三期“雙名工程”基地培訓,啟動長三角名校長聯合培訓第三期參訓校長選拔工作。做好第四批新疆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培訓和新疆喀什教師來滬培訓工作。做好第十二批赴滇支教教師的遴選、送行等工作。開展支援海南基礎教育結對學校互派校長、教師交流工作。
28.推進人事管理重點改革工作。穩妥推進實施非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制度。繼續推進中小學教師資格制度改革試點。試點開展中小學教師職務制度改革。深化中小學校長職級制度改革。
十、扎實做好區縣教育其他重要工作
29.做好教育督導工作。實施對區縣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責任的公示公報工作。開展虹口、閘北、普陀、青浦等區的推進區域教育現代化綜合督政工作,開展奉賢、嘉定等區的區縣政府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考核和評估工作。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近入學專項督導工作,逐步形成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近入學工作的監控機制。
30.加強學生體育、衛生、藝術等工作。組織實施第二屆上海市學生運動會。推進區縣學生體質健康監測中心建設工作,開展區縣學生課外體育活動中心建設工作,推進校園體育場地“分隔工程”。組織開展中小學體育教師教學技能“人人達標”活動暨第一屆上海市體育教師教學技能大賽。完成中小學校衛生保健室標準化建設工作,推進中小學生營養干預和監測工作。組織開展第四屆上海市中小學生藝術展演,研制上海市學校體育、衛生、藝術、科普教育評估標準。啟動中小學科技教育特色示范窗口學校和青少年科技教育名師工作室創建工作。開展2012年上海市學生軍訓工作檢查指導。
31.構建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長效機制。加強在建項目施工質量和安全管理,對完工項目做好驗收工作,全面完成既定任務目標,為迎接校安工程專項審計調查做好準備。完善各類中小學校校舍信息系統建設,及時將校安工程和校舍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信息錄入系統。做好校安工程工作總結和宣傳工作。繼續推進《中小學校舍更新、加固改造工程規劃》項目。
32.開展教育政策研究與法制工作。繼續組織開展長三角教育聯動發展調研,探索長三角教育聯動發展協作機制,完成“優化長三角教育資源配置研究”課題研究工作。開展《上海市民辦教育促進條例》、《上海市公共場所外文使用管理規定》的立法調研工作。開展對區縣教育法制機構工作人員的教育法制培訓活動。完成《行政執法行為規范手冊》編制工作。加強中小學法制專題教育。開展系列法制宣傳活動。推進上海市法學會教育法學研究會相關工作。
33.加強校園安全管理。頒布本市校車安全管理規定,全面實施校車許可制度。完成13個區縣中小學幼兒園技防監管系統建設工作。舉辦中小學師生安全知識技能展示活動。開展校園保安隊伍狀況調研。啟動新一輪中小學校方責任險工作。
34.加強經費管理與審計。開展高中和中等事業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課題研究。積極落實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擴大學生免費午餐資助面,完善學生免費午餐方案。積極推進教育費附加預算編制和預算執行工作。會同市財政局監督區縣政府2012年教育投入職責履行情況,進一步加強對區縣基礎教育經費的指導工作。配合市財政開展教育專項績效評價工作。完成市審計局審計報告相關整改工作。繼續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對區縣教育局內部審計工作的督導。
35.推進教育系統政風行風建設。組織召開2012年本市教育政風行風建設工作會議,開展教育政風行風測評工作,制定印發《2012年上海市規范教育收費工作意見》。組織開展以幼兒園收費情況為重點的教育收費聯合檢查。
36.做好語言文字工作。組織召開全市經典誦讀骨干教師培訓工作成果展示會;組織2012上海市高校、中學(中職校)學生“漢字知識網絡競答活動”、2012上海市高校、中學(中職校)學生“漢字文化創意設計大賽”。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員 會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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