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深入開展農村平安建設的通知
2025-06-0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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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深入開展農村平安建設的通知(工商個字[2006]230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央綜合治理委員會于今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深入開展農村平安建設的通知
(工商個字[2006]2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央綜合治理委員會于今年11月20 日印發了《關于深入開展農村平安建設的若干意見》(綜治委[2006]24號,以下簡稱《意見》),突出強調了農村平安建設的重要意義,指出了農村平安建設的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提出了一系列開展農村平安建設的政策措施,是今后一個時期開展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一個十分重要的文件。現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貫徹《意見》精神,深入開展農村平安建設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立足職能,深入開展農村平安建設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作為政府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職能部門,作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成員單位,深入開展農村平安建設,是義不容辭的責任。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定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深入開展農村平安建設的重要意義。要認真學習和宣傳《意見》精神,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以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為落腳點,深入開展農村平安建設工作。
二、加強農村市場監管,維護好農民的根本利益
1、深入開展“紅盾護農”行動,確保農民種糧安全。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把深入開展“紅盾護農”行動放在加強農村市場監管,規范農村市場經濟秩序的突出位置,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切實維護好農民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一是要認真清理農資經營主體資格,進一步完善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對未取得相關行政許可證件的,責令停止相關經營活動,限期辦理變更登記和注銷登記。二是加大對大案、要案的查處力度。要做到突出重點季節、重點地區、重點市場、重點品種和重大案件,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等違法行為。同時,加大對農資行業無照經營的查處取締力度。三是切實加強流通領域農資商品質量監測,及時發布市場預警,防止不合格商品流入農民手中。四是加強農資、種植、養殖等涉農廣告的監管,確保廣告內容真實、合法,嚴厲打擊制作、發布虛假廣告的行為。五是積極探索農資市場監管的長效機制。要建立健全農資企業和經營者的內部管理制度,實現農資商品的可追溯管理;要積極推行農資經營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制度,促進農資企業誠信經營。六是支持建立農資連鎖經營和農資放心店,引導鼓勵信譽好、規模大的農資企業到農村開展農資連鎖經營,構建農資商品流通“綠色通道”。
2、加強農村消費品市場監管,確保農民消費安全。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針對假冒偽劣商品向農村市場轉移的特點,將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的重點和重心下移,加大對農村消費品市場的監管力度。一要加強對農村集市的監管,嚴厲打擊以“送貨下鄉”為名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行為。二要加強農村食品安全工作,強化農村食品市場監管力度,探索適合農村食品市場特點的商品準入制度。三要加大對農村無照經營的查處取締力度,維護農村市場經濟秩序,保證農民消費安全。要充分發揮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的作用,對涉農申訴和舉報要及時處理。要擴大12315網絡的農村覆蓋面,在廣大農村建立和完善消費者協會分會、消費者投訴站、12315聯絡站的“一會二站”機構,方便農民消費者就近解決消費糾紛,向農民普及消費維權知識和宣傳消費方面的法律法規,增強廣大農民群眾的消費維權意識和防范假冒偽劣商品知識,不斷提高依法維權能力。
3、加大對傳銷活動的打擊力度,扼制傳銷向農村蔓延。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針對當前傳銷組織把目標瞄向農村富余勞動力的特點,加大對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的巡查力度,并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及時發現和打擊誘騙農民參與傳銷活動的案件,維護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要在農村廣泛宣傳和普及打擊傳銷的法律法規知識、揭露傳銷的欺騙性和危害性,使廣大農民群眾能夠自覺識別傳銷、抵制傳銷,進而聲討傳銷、反對傳銷和幫助工商部門打擊傳銷,扼制傳銷活動向農村蔓延,維護農村的穩定。
三、強化服務職能,實現好農民的根本利益
1、穩步推進訂單農業,服務農村經濟發展。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展“訂單農業”的精神,深入開展“涉農合同幫扶”活動。穩步推進訂單農業,要向廣大農民宣傳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規,提高農戶和有關企業的合同法律意識;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訂單合同示范文本,規范簽約行為;要加強涉農合同監管,及時調解合同糾紛;要在涉農企業、農戶中開展 “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動,營造良好的誠信環境;要嚴厲打擊利用訂單和涉農合同坑農害農的欺詐違法行為,確保訂單農業取得實效。
2、規范和發展農村經紀人,促進農產品流通。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中關于“培育和發展農村經紀人隊伍”的精神,把規范和發展農村經紀人作為發揮職能,強化服務的一件大事來抓,一是要積極引導農村經紀人注冊登記,取得合法市場主體資格。二是要做好對農村經紀人的培訓工作,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和從業素質。三是要充分利用電視、電臺、報紙等媒體,加大對農村經紀人的宣傳力度,提高農民對農村經紀人的認識,擴大農村經紀人的社會影響。四是要規范農村經紀人的從業行為,在農村經紀人中開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動,引導農村經紀人健康發展。五是要加大對農村經紀人的監管力度,嚴厲查處利用虛假信息,誘導農民簽訂合同,坑害農民利益的違法行為。
3、引導農民運用商標和地理標志,提高農產品市場競爭能力。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把引導農民注冊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作為培育農村地方主導產業,提高農產品附加值,實現農民利益的一項重要工作,抓好做實。要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地方政府、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農民注冊商標和地理標志的法律意識。要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查處侵犯農產品商標、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專用權案件,切實保護好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
四、扶持主體,培育市場,發展好農民的根本利益
1、鼓勵支持農村個體經濟發展,促進農村早日實現小康目標。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把大力發展農村個體私營經濟作為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實現農民奔小康和深入開展農村平安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一要認真貫徹執行《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鼓勵支持和引導農民在家庭聯產承包的基礎上,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則,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促進農村經濟發展。二要依托登記注冊職能,為農村各類市場主體準入建立綠色通道。要全面推行個體工商戶分層登記,把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權委托給工商所,為農民就地申辦個體工商戶提供方便。三要積極支持農村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向農產品加工、種植業以及向農業生產服務行業擴展。四要鼓勵農村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發展特色農業、生態農業、綠色農業。支持涉農龍頭企業,特別是農業科技型企業做大做強,促進農村科技成果向農業產業化轉化。五要按照中央關于“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在農村個體工商戶管理費的核定上,實行按最低標準收取,杜絕對農村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各種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對農村流動小商小販、農民在集貿市場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區域內銷售自產農副產品的,免于工商登記和免收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項收費。
2、培育和規范農村市場,保障和支持農村經濟發展。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把培育和規范農村市場作為搞活農村流通,實現農村經濟全面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要積極支持地方政府改造和提升現有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和集貿市場,改善市場設施和環境,增強和完善市場功能。要支持、鼓勵農村依托當地農副產品和地區環境優勢興辦集貿市場和開展綠色農家游,發展特色農業、綠色農業和生態農業。要鼓勵、支持和引導農村各類企業發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要鼓勵和引導農民和農業企業充分利用期貨、拍賣市場,嘗試開展網上交易和農產品拍賣等新型交易方式。要大力開展創建誠信農貿市場活動,提高農貿市場信譽和經營者素質。
五、強化農村基層工商所工作,確保深入開展農村平安建設
農村基層工商所貼近農村,處于開展農村平安建設、服務農村經濟發展和加強農村市場監管的第一線。農村基層工商所的建設和工作,對于工商系統深入開展農村平安建設工作至關重要。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加大對農村基層工商所的投入,改善辦公條件、交通工具和加強信息化建設,從物質條件上保證其所承擔的農村平安建設工作的實施;要加強基層工商所隊伍建設,抽調骨干力量充實到第一線;要加強對農村工商所干部的法律知識和“三農”知識培訓,使他們既要掌握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又要熟悉農村、農民和農業工作,更好地勝任農村平安建設工作,使農村工商所的農村平安建設工作有的放矢;要探索符合農村實際情況的監管方式、監管方法,提高基層農村工商所的監管效能;要把農村平安建設工作任務進行分解,分片到組,責任到人,并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和定期考核,使各項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六、履行職責、加強配合,共同推進農村平安建設深入開展
農村平安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參與和各部門的協同配合。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講大局、講協調、講配合,在農村平安建設中,既要當好主角,也要做好配角。
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大力開展勞動力市場專項整治,堅決查處取締黑職介,為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農民工就業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要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用人單位的監管力度,建立健全防止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長效工作機制,切實保障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二要加大對農村黑網吧的查處取締力度,為農村孩子學習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消除家長的后顧之憂。同時,在日常巡查工作中,發現網吧超時經營、容納未成年人進入和傳播有害信息等違法行為,要及時向文化和公安部門通報。
三要配合公安加強對農村小歌廳、小發廊的監管,依法打擊賣淫嫖娼、賭博、吸毒販毒等違法犯罪行為;要加強對鎮村出租房屋和重點場所、部位等流動人口落腳點及活動場所的管理,嚴厲查處利用出租房屋從事違法經營行為,維護當地農民和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要加強集市、廟會、商業網點、旅游景點監管,嚴厲打擊強買強賣,欺行霸市違法行為,防止侵害農民利益的各類惡性事件發生。
四要積極配合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做好農村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加強日常監管,保證農村企業的生產安全和農民生命財產安全。
五要配合、支持有關部門制作一批宣傳農村平安建設的公益廣告,利用媒體在廣大農村進行廣泛宣傳,提高廣大農民對農村平安建設重要意義的認識。
深入開展農村平安建設,是黨中央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舉措,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保證。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意見》精神,立足職能,不辱使命,腳踏實地、求真務實地開展工作,為實現農村平安建設做出積極貢獻。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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