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 治安管理
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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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印發修訂的《人民法院槍支管理辦法》的通知
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各級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各海事法院:自一九八六年四月我院制發《人民法院槍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來,又曾多次為槍支管理問題下達通知,引起了各級法院的重視,收到了較好的效果。但也有一些法院對《辦法》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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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
《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已經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8月30日起施行。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肖亞慶2018年7月13日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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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規范和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職責,制定本法。第二條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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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訂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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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2020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八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于2020年6月20日修訂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6月2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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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戒嚴法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本法。第二條在發生嚴重危及國家的統一、安全或者社會公共安全的動亂、暴亂或者嚴重騷亂,不采取非常措施不足以維護社會秩序、保護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的緊急狀態時,國家可以決定實行戒嚴。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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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修正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修訂)中華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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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條件和經營行為,做好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頒發和管理工作,加強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監督管理,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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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暫行規定
為貫徹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國辦發〔2016〕99號)和《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聯節〔2018〕43號)要求,推進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暫行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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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監督檢查規定
《公安部關于修改<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的決定》已經2012年7月6日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關于修改<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的決定》已經2012年7月6日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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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已經1998年9月25日國務院第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保障公民的結社自由,維護社會團體的合法權益,加強對社會團體的登記管理,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建設,制定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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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法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1995年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0號公布根據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2012年10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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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各級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各海事法院:自一九八六年四月我院制發《人民法院槍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來,又曾多次為槍支管理問題下達通知,引起了各級法院的重視,收到了較好的效果。但也有一些法院對《辦法》沒有...
人民警察法(1995年2月2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1995年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0號公布根據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2012年10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執行職務規則(試行)關于印發《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執行職務規則(試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執行職務規則(試行)》已經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屆檢察委員會第八十九次會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一條為了規范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條件和經營行為,做好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頒發和管理工作,加強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監督管理,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2012年12月19日公安部令第125號修訂發布 根據2014年6月29日公安部令第132號《公安部關于修改部分部門規章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8年11月25日公安部令第149號《公安部關于修改〈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決定》
公安機關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問題的解釋(二)中央決定改革授權高級人民法院行使部分死刑案件核準權的做法,將死刑案件核準權統一收歸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并要求嚴格依照法律程序辦案,確保死刑案件的辦理質量。
公安機關監督檢查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規定第一條 為規范公安機關監督檢查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行為,依據《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規定。
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已經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8月30日起施行。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肖亞慶2018年7月13日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
中華人民共和國戒嚴法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本法。第二條在發生嚴重危及國家的統一、安全或者社會公共安全的動亂、暴亂或者嚴重騷亂,不采取非常措施不足以維護社會秩序、保護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的緊急狀態時,國家可以決定實行戒嚴。第三...
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公安部關于修改<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的決定》已經2012年7月6日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關于修改<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的決定》已經2012年7月6日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