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 知識產權
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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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博覽會標志使用管理辦法
為規范世界博覽會標志(以下簡稱“世博會標志”)的使用,加強對世博會標志的管理,維護世博會標志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上海世博會事務協調局(以下簡稱“世博局”)根據《世界博覽會標志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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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對產品、服務、管理體系認證的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以下簡稱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的管理、監督,規范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的使用,維護獲證組織和公眾的合法權益,促進認證活動健康有序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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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要點
2017年,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要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結合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依法嚴厲打擊影響知識產權保護、妨礙公平競爭和侵害消費者、權利人合法權益的侵權假冒違法犯罪,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為實施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和《“十三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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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法
第一條為規范江西省著名商標(以下簡稱著名商標)的認定工作,維護著名商標聲譽,保護著名商標所有人、使用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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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
(2001年12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39號公布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訂根據2013年1月30日《國務院關于修改〈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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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代理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專利代理行為,保障委托人、專利代理機構以及專利代理師的合法權益,維護專利代理行業的正常秩序,促進專利代理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專利代理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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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專利保護條例
第一條為了加強專利保護,維護專利權人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創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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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信息化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信息化管理,加快信息化發展,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信息化規劃與建設、信息產業發展、信息資源開發利用、信息技術推廣應用、信息安全保障及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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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建材局局屬單位知識產權保護有關規定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維護國家、集體等產權所有者的合法權益,鼓勵發明創造,推動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國家建材局直屬的科研設計、院校、中心(站)、公司、廠礦等事業、企業及其所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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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知識產權促進和保護條例
第一條 為了促進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推動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熱門排行
(2016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76次會議通過,根據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23次會議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等十八件知識產權類司法解釋的決定》修正)
關于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執法,開展專項執法行動的工作方案服務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服務于營造良好的投資與技術創新環境,服務于提高社會的誠信、法治水平,與時俱進,勇于創新,進一步發揮知識產權保護在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中的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的決定》已經2013年1月16日國務院第23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專利代理管理辦法第一條為了規范專利代理行為,保障委托人、專利代理機構以及專利代理師的合法權益,維護專利代理行業的正常秩序,促進專利代理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專利代理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作品自愿登記試行辦法第一條為維護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有助于解決因著作權歸屬造成的著作權糾紛,并為解決著作權糾紛提供初步證據,特制定本辦法。
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第一條為了規范著作權集體管理活動,便于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以下簡稱權利人)行使權利和使用者使用作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以下簡稱著作權法)制定本條例。
食品標識管理規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修改的決定》已經2009年8月28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第一條 為規范出版物發行活動及其監督管理,建立全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出版物市場體系,發展社會主義出版產業,根據《出版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專利代理條例《專利代理條例》已經2018年9月6日國務院第23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專利代理條例》公布,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技術調查官參與知識產權案件訴訟活動的若干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技術調查官參與知識產權案件訴訟活動的若干規定》已于2019年1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60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