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 刑事訴訟
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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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合議庭工作的若干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合議庭工作的若干規定》已于2002年7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34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2年8月1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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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018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47次會議通過,自2018年9月7日起施行)為規范互聯網法院訴訟活動,保護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確保公正高效審理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等法律,結合人民法院審判工作實際,就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相關問題規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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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補充規定
為準確把握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現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依照刑法分則第八章貪污賄賂罪判處刑罰的原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罪犯的減刑、假釋補充規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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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庭審錄音錄像的若干規定》
?為保障訴訟參與人訴訟權利,規范庭審活動,提高庭審效率,深化司法公開,促進司法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結合審判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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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為依法懲治虛假訴訟犯罪活動,維護司法秩序,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現就辦理此類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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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13年4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75次會議、2013年4月1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2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4月2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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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局),解放軍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總政治部保衛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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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為解決近年來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中遇到的問題,依法懲治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現就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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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網絡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為依法懲治網絡賭博犯罪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有關規定,結合司法實踐,現就辦理網絡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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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于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定
為了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正確適用取保候審,解決政法各部門在適用取保候審過程中,尤其是涉及相互銜接配合、監督制約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根據《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于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有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制定了《關于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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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窩藏、包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窩藏、包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20年3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94次會議、2020年12月28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三屆檢察委員會第五十八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8月1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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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印發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中刑事罰則若干問題的解釋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以下簡稱《鐵路法》)第六十條第一款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攜帶危險品進站上車或者以非危險品品名托運危險品,導致發生重大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犯本款罪的,處以罰金,對其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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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關于庭審活動錄音錄像的若干規定
為保障訴訟參與人訴訟權利,規范庭審活動,提高庭審效率,深化司法公開,促進司法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結合審判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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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規范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工作,保障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為依法懲治虛假訴訟犯罪活動,維護司法秩序,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現就辦理此類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關于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已經2018年11月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三屆檢察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向最高人民檢察院報告。
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組織條例全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檢察工作實際,制定本條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庭審錄音錄像的若干規定》?為保障訴訟參與人訴訟權利,規范庭審活動,提高庭審效率,深化司法公開,促進司法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結合審判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關于印發偵查階段律師行使辯護權的規定的通知第一條為保障律師在偵查階段依法執業,維護犯罪嫌疑人的辯護權利,進一步促進公安機關規范執法,保證刑事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規范律師執業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條 為了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貫徹實施,保證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正確履行職權,規范辦案程序,確保辦案質量,提高辦案效率,制定本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為正確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貫徹“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根據刑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現就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網絡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為依法懲治網絡賭博犯罪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有關規定,結合司法實踐,現就辦理網絡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局),解放軍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總政治部保衛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