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款糾紛
合同糾紛2025-10-09 00:51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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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首先,這個是屬于轉包和違法分包,他們所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都是無效的。根據《建筑法》第67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62條,企業甲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根據情節輕重承擔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除此之外,如因轉包或違法分包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造成損失的,還需與接受轉包或者分包方承擔連帶責任。其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所以,丙應該是適格的原告。最后,對于丙的訴訟請求,要看他是依據什么理由提出。如果是依據那個違法分包合同,由于這個合同屬于無效合同,根據合同無效的處理規則來處理。根據《合同法》第58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所以,要求乙返還工程轉讓費,應該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鑒于雙方都有過錯,損失的承擔則需看各方的證據優勢如何。 原問題:《建筑工程合同糾紛》回復于 2022-11-19 00: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