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詢關于限制高消費的問題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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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限制高消費是指被執行人不得有以下消費行為: 1、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2、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3、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4、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5、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8、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擴展資料: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采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原問題:《限制高消費是指不能有哪些消費行為?》回復于 2022-05-17 01: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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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法人限制高消費
不可以。被法院限制高消費,皆為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者,除被限制乘坐高鐵、飛機外,還將被限制出境。具體來說,法院可宣布失信被執行人的護照等出境證件作廢,并禁止新辦,有效期5年。被執行人執行到位后可解除相關限制,文件報備公安出入境部門。 原問我想查一下關于資陽市魏長文的高消費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法釋〔2013〕17號)第五條 規定:“各級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錄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并通過該名單庫統一向社會公布”。 最高人民法院“中國執行信息網”,提我想查詢限制高消費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法釋〔2013〕17號)第五條 規定:“各級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錄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并通過該名單庫統一向社會公布”。 最高人民法院“中國執行信息網”,提我被限制高消費了
償還完債務,法院就會給恢復允許高消費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九條 在限制高消費期間,被執行人提供確實有效的擔保或者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高消費令;被執行人履行完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我被法院限制高消費
在國內應該是不可以。但你這是在國外,難說。不過你可以先試試,可以先在網上購票,不能的話應該有提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一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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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