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份和律師簽的合同2021年6月法院立案,可是起訴錯公司了,訴訟費退給我了,幾個月我一直問律師怎么回事他一直在騙我一直沒立案,可是又問我要了訴訟費他幫我交,可是幾個月了一直沒立案,今天又打來電話說合同要重新簽要交一千塊,是怎么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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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你所描述的情況大致符合“可撤銷合同”類型 根據《合同法》第54條的規(guī)定,合同可撤銷的原因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欺詐、脅迫、乘人之危五種情形。 你的合同能否可撤銷,要比照你的具體情況來看是否符合這幾種情形,如果符合,則可起訴請求法院撤銷,如果不符合,那就為自己的智商繳費吧。 1、欺詐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68條的規(guī)定,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實施某種欺騙他人的行為,并使他人陷入錯誤而訂立的合同。 2、脅迫 根據《民法意見》第69條的規(guī)定,脅迫是指一方當事人直接以物質性強制或精神性強制迫使對方與已訂立合同。也就是行為人以給公民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或者以給法人的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為要脅,迫使對方作出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行為。 3、乘人之危 根據《民法意見》第70條的規(guī)定,乘人之危是指行為人利用他人的危難處境或緊迫需要,強迫對方接受某種明顯不公平的條件并作出違背其真意的意思表示。比如,某乙一直想購買某甲的一張郵票,但某甲并不想出賣,一日,某甲之子不幸落入一水庫中,當時在場之人只有某乙會游泳,某甲重金要求圍觀之人救助其子,于是某乙提出不要重金只要該郵票作為報酬,某甲救子心切,不得不同意該要求,事后某甲之子得救,但因此成訴,此案即屬乘人之危。 4、重大誤解 根據《民法意見》第71條的規(guī)定,重大誤解是指行為人對于合同的重要內容產生錯誤的認識,并且基于錯誤認識而訂立的合同。重大誤解多因自己的過錯,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guī)格和數量等合同的內容發(fā)生錯誤的認識,從而導致行為的后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 5、顯失公平 根據《民法意見》第72條的規(guī)定,顯失公平是指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系明顯不符合權利義務對等原則的合同。這是一方當事人利用優(yōu)勢或者利用對方沒有經驗,致使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明顯違反了公平、等價有償這一基本民法原則,而使另一方的利益嚴重受損的一種情形。 原問題:《一家公司誘導我簽了一份合同,我現在去法院起訴,能把合同取消作廢嗎》回復于 2022-05-16 23: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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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交了訴訟費被法院撒訴了要重新立案律師這邊是否還要交什么費用嗎?
根據你提供的情況,你是首先委托律師起訴立案,但你沒有按知照法院給定的時間繳納訴訟費,法院裁定不道予受理。根據合同約定律師已經完成了代理合同委托事務。你重新委托律師代理屬于另外一個代理合同,需按新合同另行支付費用。合同必須信守,打官司也不是過法院立案,還要交訴訟費嗎
原問題:《法院立案都是先交納訴訟費嗎?怎么我有一次沒有交就可以立案?先交與后交有啥不同?》立案交訴訟費的電話號
你按照法院繳費通知書繳納就可以 具體詢問打12368剛交起訴費一天,還沒立案訴訟費可以退嗎
你的未審案是指什么啊.是不是已經立案了且交了訴訟費,但最終可能雙方通過其他方式解決了,沒有開庭啊?如果是這種情況,你可以向法院提出撤訴的要求,經法院誰許之后,可以退還你的一半訴訟費.全部退還不可能的啊. 原問題:《起訴費未審案能否退還》我起訴對方離婚已經立案了法院讓交訴訟費 被告說5月才有時間,可以5月再交訴訟費?
展開全部★天津李律師(專業(yè)離婚律師):應該已經立案了,起訴后要將訴狀副本送達給被告,之后給雙方指定十五天到一個月的舉證期限,舉證期限后開庭。其間可能涉及到訴狀無法送達被告,舉證期限延期、開庭延期,進行鑒定等情況??斓脑捯惨绞逄煲院?。律師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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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xù)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tài)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yè),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