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案件的立案案由填什么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1、案由。個人認為,本案中以“房屋遷讓”為案由更有利于你父親。理由:你父親與女方屬同居關系,現在你父親想與女方解除同居關系,但女方不同意解除,依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除,單純要求解除同居關系是不會立案的,那么,怎樣才能解除呢?只能是讓女方走。讓她走的理由是什么?只能是你父親是房屋所有權人,所有權人有權依自己的意思使用、處分所有物,而他方不得妨礙。現在女方住在房屋內,妨礙了你父親作為房屋所有權人的權利,你父親當然有權要求她騰讓房屋。而女方不遷讓的抗辯理由是什么,不外乎雙方有同居關系,但同居不是法律關系,不受法律保護,這不是她使用房屋的合法理由。所以,以“房屋遷讓”為案由,法院會當然判決你父親勝訴(除非你父親已不再是房屋的所有權人了)。再說其中的所謂“經濟糾紛”,在法律意義上來說,這不構成經濟糾紛。因為,從你介紹的雙方爭議焦點來看,你父親與女方之間并不存在法律意義上能夠成立的經濟關系。雙方爭議在于補償金問題,這在法律性質上屬于贈與,且你父親已經履行完畢了。雖然女方要求再補償,但并不存在再行補償的法定事由,女方稱當初作了放棄,但這種放棄并不意味著你父親就增加了義務。因此,你父親實際上并沒有給予女方補償的法定義務。可見,在你父親和女方之間,能夠夠得上法律關系的,只有因女方侵占房屋而導致的侵權關系,但是侵權并不是最高法院確定的案由,而且過于籠統,根據雙方之間的法律關系,法院確定“房屋遷讓”為案由是正確的,你不用擔心,除非你父親還指望著女方賠償他一些什么,如果是這樣,那么確定房屋遷讓案由就過于簡單了,但是,你父親就要承擔更重的舉證責任。 2、女方的請求的問題。法院不會支持。因為,首先,從程序上而言,本案屬于房屋遷讓糾紛,只審查與房屋權利有關的法律事實,女方提出的一年的經營損失從理論上而言屬于另一個法律關系(實際上能否構成法律關系另當別論),與本案的訴訟標的不是同一的,也不是同類的,不可能合并審理,即使女方提出反訴,這也不符合反訴的條件,不可能作為反訴而在本案中一并審理。其次,從實體上而言,只要是女方自己賣掉家鄉的產業,而不是你父親賣掉了她家鄉的產業,那么你父親就不構成侵權,就女方的家鄉產業這一問題,在女方和你父親之間就不存在法律關系,女方賣掉自己的產業屬于所有權人處分自己所有的財產,與他人無關,她無權在自己處分了自己的財產后又要他人賠償。因此,無論在程序上還是在實體上,女方要求賠償2萬元的請求,法院不會支持。 3、執行問題。女方如果拒絕遷讓,你們可以在生效判決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后,向一審法院申請執行。法院會依照法定程序,采取相應的措施予以強制執行。如果她依然鬧事,你們當然可以報警,派出所沒有任何理由不處理的。 4、請律師的問題。個人認為,本案不請律師也可以。因為,本案為房屋遷讓,你們所要舉證的證據很簡單,就只有房屋所有權證(如是公房,則要證明你父親是房屋的合法承租人,即要有房屋租賃證),和現在居住者女方的基本情況,這些對于你父親來說,應當是很容易取得的,所以本案的取證并不復雜。更何況,你父親現在正在努力學法律,打這種官司應該沒什么問題的,但只怕初學者不能系統運用各部門法的知識,而只知道鉆牛角尖。 非法同居不是什么罪名,你們不要有任何壓力! 而且現在法律也不保護回復于 2022-05-16 22:18:35
相似問題解答
什么一案是按法院傳票里的案由填嗎
1. 案由,是人民法院對訴訟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關系的性質進行概括后形成的案件名稱,可以參考《民事案件案由規定》來確定民事案件的案由。2. 民事訴訟法修改后,已經不在要求訴狀中記明案由。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執行立案案由一般如何填寫
您好,如果有需要的話,建議電話咨詢。修車欠款拖欠起訴案由怎么填
一般是經濟糾紛網絡詐騙屬于什么立案案由?
被詐騙可以直接報警處理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