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報告被執行人有異議多少天可以處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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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被拆遷人對以評估價格確定的貨幣補償金額有異議,無法與拆遷人就貨幣補償金額達成協議的,可以在接到評估報告之日起十五日內委托具有相應資格的其他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或者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裁決。被拆遷人在收到評估報告后十五日內拒絕與拆遷人協商、不另行委托評估、也不申請裁決的,拆遷人可以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裁決。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都委托評估的,雙方應當根據兩家評估機構的評估結果進一步協商議定貨幣補償金額;仍達不成安置協議的,可以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裁決。當事人對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原問題:《拆遷當事人雙方對拆遷房產評估報告有異議時怎么辦?》回復于 2023-02-09 06: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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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報告有異議,申請二次評估,法院應該更換評估公司,還是邀請專家鑒定?
只要你提出的異議有充分的依據,能夠被法院采納、認可就可以,并非一定要你申請重新鑒定。如果你的異議有充分的依據,法院不會采納該評估報告,那么對方的舉證責任還未完成。是否重新鑒定要由法院決定。 原問題:《對單方評估報告提出異議后,是否必須進行重評估公司程序不合法,提出異議要求重評估同時可以要求更換評估公司嗎?
依據國務院590號令規定房屋征收評估公司由被征收人選定,被征收人對選取評估公司不能一達成一致時可由征收人請公正機搖號產生。對評估報告有異議的可請專家組鑒定。因此重新委托評估機構沒有政策依據。但在實施房屋征收過程中發生過沒有按規定程序選取評估拆遷 評估公司上一年的評估報告 今年還生肖嗎 是否可以要求從新評估
房屋拆遷評估只是房屋征收過程中的一個環節,在評估報告上簽字,最多能證明同意這個評估結果,不代表必定同意被征收。房屋征收需要重新簽定房屋征收合同才行。如果評估報告你已經簽字同意,而且已超過給定的5天的重新申請期限,那么你是無法再申請重新評估了當事人對法院委托評估公司出具評估報告過高,重新申請評估
是的需要出具評估報告。首先法院不評估房產,法院是委托評估機構來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原被告雙方或者一方承擔;接下來原被告雙方確認評估是否有異議;最后評估機構出具評估報告,作為法院判案依據之一。 原問題:《被告要求對法院委托評估的房產進行重新評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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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