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時效可以保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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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二》 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了勞動爭議的財產保全,其中第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作出的財產保全裁定中,應當告知當事人在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機構的裁決書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書生效后三個月內申請強制執行。逾期不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措施。”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裁決書在一方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后,不發生法律效力,并且人民法院訴訟中對勞動爭議當事人的糾紛重新進行審理,不受勞動爭議仲裁請求的約束,法院直接以判決或者裁定的形式結束紛爭,因此不會產生人民法院確認或者撤銷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的問題。據此,人民法院財產保全裁定既然告知當事人在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生效后三個月內申請強制執行,那么只有在任一方當事人不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情形下,才會發生裁決書的生效問題,故該條規定針對的是當事人在勞動爭議仲裁程序中提出的財產保全申請問題。否則,在一方起訴的情況下,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只需要告知當事人在法院的裁判文書生效后三個月內申請強制執行就可以了。 原問題:《勞動仲裁如何申請財產保全?》回復于 2022-05-24 02: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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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時效問題
勞動仲裁訴訟時效是一年。從離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勞動仲裁時效啥意思?
就是從離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超過一年勞動仲裁不受理。勞動仲裁 財產保全
根據國家以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對于勞動仲裁案件,勞動者只有在進入訴訟階段后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財產保全。在勞動仲裁階段,勞動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財產保全以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均沒有法律依據。 原問題:《已經申請勞動仲勞動仲裁訴訟時效 勞動仲裁 訴訟時效
從離職之日起訴訟時效是一年。勞動仲裁過時效,確認勞動關系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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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