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法官不去執行被執行人,說讓我找到人可以抓,找到了又說沒車可出勤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法院不受理的情況是:1、申請的材料不全面;2、超過了2年的受理的實效。除此之外,應當受理。對于第1條,補充好材料即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第二百三十七條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擴展資料:1、法院的立案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執行案件,應在七日內審查立案,并移送執行機構;對不符合條件的執行案件,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2、執行人員在接收案件后,應當在三日內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財產申報令》。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限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承擔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或遲延履行金;未在指定期限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3、執行承辦人員根據申請執行人舉證提供的被執行人財產狀況、線索及被執行人申報的財產情況,及時予以調查核實。經執行查明后,對被執行人所有的財產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的程序辦理,對動產或不動產的查封應當采取加貼封條的方式,不便加貼封條的,應當加貼公告;對有產權證照的動產或不動產應向有關管理部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不得辦理已被查封財產相關產權手續,同時可責令被執行人將有關產權證照交給法院。被執行人的財產經查封、扣押后,在指定的期限內履行義務的,應予以解除查封、扣押。4、在執行過程中,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自愿達成執行和解的,應予以準許,并將和解協議副本附卷,無書面和解協議的,應將執行和解協議的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蓋章后附卷。5、執行過程中有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報經主管院長同意后可予以拘留或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原問題:《執行法官不去執行怎么辦》回復于 2022-05-24 02:27:39
相似問題解答
執行法官說要拘留被執行人,他能找到被執行人行蹤嗎?
司法解釋和通知之類的找不到。 實務中,法院一般是不會主動去找被執行人的,需要申請人提供線索。申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申請法院采取布控(一些地區可以操作,如浙江),即通過公安調查被執行人的線索。 2、申請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執行法官不給找被執行人怎么辦,
法院執行階段找不到被執行人怎么辦?判決生效后,對方不依照判決內容主動履行的,當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強制執行后法院會對被執行人的賬戶,財產情況進行查詢,有存款的可以劃扣。當事人自己也可以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比如房產,車輛情況等以便法執行法官 有債權不去執行
在執行程序中,如果人民法院不依法進行強制執行的,申請人可以依法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執行期過了法官說找不到被執行人
1、找不到人,可以直接查封對方的銀行賬戶;2、如果賬戶中沒有錢,你知道被執行人的下落,可以申請法院去抓人,抓人只能拘留十五日;3、如果能證明他轉移財產,逃避債務的,可以通過法院向公安機關報案抓人;4、在上述第二個程序開始之前,你可以申請法院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o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