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和人損可以一起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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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勞動仲裁是可以因為工傷出現的糾紛的,人身損害并不屬于勞動仲裁的范疇,是不能同時進行的。人身損害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 的規定追償。 原問題:《工傷申請勞動仲裁或進行人身損害可同時進行嗎》回復于 2022-05-24 02: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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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為律師說說十五天起訴沒有用,律師說走工傷和人損、
要看裁決書是否裁定了在多少日內付清,如果規定了多少日內付清,則可在收到裁決書至次日起?日 15日后申請強制執行;如果沒有規定多少日內付清,則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次日起15日 一定的寬緩期(一般10日左右)后申請強制執行。 原問題:《懇請律師朋友上訴和起訴可以一起嗎
對判決不服可以上訴行政違法關聯人可以一起起訴嗎
國家部委指導意見不具有法律法規性質,屬于行政指導。行政指導可以分為以助成、促進對方為目的的助成指導和以限制對方的行為為目的的限制指導。行政指導的特點在于,只要取得相對人的同意即可形成所期望的行政秩序,而無須使用權力手段。 行政指導可以消除相你好,法院和債權人可以一起破門而入嗎
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于這種情況,可按照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說債務人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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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