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房屋基地和水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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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隨著民法通則的實施,可以到法院打官司的民事、經濟糾紛和事件的范圍不斷擴大。 目前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官司主要有以下十二類: 第一類是婚姻家庭糾紛。包括離婚、離婚的財產糾紛、戀愛引起的財物糾紛、撫育糾紛、贍養糾紛、撫養糾紛、解除收養關系糾紛、解除同居關系(起訴時雙方或一方未達到法定婚齡或不符合其他結婚條件)糾紛、析產糾紛、分割糾紛、賠償金、補助金、保險金糾紛。 第二類是房屋糾紛。包括房屋確權糾紛、房屋買賣糾紛、房屋使用權糾紛、房屋租賃糾紛、房屋代管糾紛、房屋典當回贖糾紛、房屋拆遷糾紛、換房糾紛、退出強占公房糾紛、拆除違章建筑糾紛、房屋附著(定著)糾紛等。 第三類是繼承遺產糾紛。包括繼承權糾紛、遺贈撫養協議糾紛、遺贈受領糾紛、分享遺產糾紛、確認喪失繼承權糾紛。 第四類是債務糾紛。包括借貸糾紛、買賣糾紛、抵押糾紛、承攬加工(個人與個人)糾紛、代購代銷(個人與個人)糾紛、拖欠貸款糾紛、追索勞動報酬糾紛、追還不當得利糾紛、追還定金糾紛、無因管理索賠糾紛、帳務糾紛等。 第五類是人身、財產權糾紛。包括人身損害賠償糾紛、財物損壞賠償糾紛、追還財產糾紛、違約金糾紛、要求消除危險糾紛、恢復財產原狀糾紛、排除妨礙糾紛、醫療事故處理糾紛等。 第六類是土地糾紛。包括宅基地使用權糾紛、宅基地界址糾紛、宅基地附著(定著)物糾紛。侵犯土地使用權糾紛。 第七類是相鄰關系糾紛。包括采光糾紛、通風糾紛、通道使用糾紛、排水糾紛、排隊竹木妨害糾紛、噪音糾紛等。 第八類是其他財物權糾紛。包括山林糾紛、水利糾紛、樹林、竹園產權糾紛、財物權屬糾紛。 第九類是人身權糾紛。包括侵犯姓名權(名稱權)、侵犯肖像權、侵犯名譽權、侵犯榮譽權等引起的糾紛。 第十類是知識產權糾紛。包括著作權糾紛、發現權糾紛、發明權糾紛等。 第十一類屬適用特別程序的事由。包括選民資格、宣告亡、宣告失蹤、撤銷亡宣告、撤銷失蹤宣告、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認定公民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認無主財產、不服指定監護、撤銷監護人資格等。 第十二類是上述十一類不能包括進去的其他糾紛或事由。 原問題:《強占亂占宅基地要承擔哪些法律后果》回復于 2022-05-23 07: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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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和房屋的爭職
房產與宅基地既有區別又有聯系:宅基地是對土地的一種使用權,房產是房屋的一種產權,二者的關系具體表現在:宅基地是房產存在的基礎和承載物,沒有宅基地,房屋就無法存在,相反,沒有房產,宅基地也將失去其存在的目的而不稱其為宅基地了,從而變成了一般的農村宅基地 農村宅基地被侵占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宅基地 1、農村村民戶無宅基地。 2、農村村民戶,除父母身邊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確需另立門戶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戶標準的。 3、回鄉落戶的離休、退休、退職的干部職工、復退軍人和回鄉定居的華僑和港、澳、臺灌蓋水井補償多還是饑用水井補償的多呀?
第一是對房屋本身價值要有一個補償,根據建筑結構的不同,補償標準也不一樣。第二是對房屋裝修的補償,這個根據裝修成本和使用年限進行評估。第三是對房屋的附屬設施包括門窗、電表、水井等等進行評估補償。第四是對院落空地按照土地性質進行評估補償。拆遷項房屋被侵占如何要回
侵犯他人財產權的,可以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請求返還財產或賠償相應的損失。 《侵權責任法》 第十五條 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拆遷房屋別人侵占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也就是說,在征收前期,征收部門會對被劃入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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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