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一個訴訟請求拆分若干個訴訟請求,是否違反一事不再理規定
合同糾紛浙江 杭州2025-08-01 14:38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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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事不再審原則:《民事訴訟法》第124條第五項規定:“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該條是我國關于“一事不再理”原則的法律規定。《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247條規定:“當事人就已經提起訴訟的事項在訴訟過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訴,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構成重復起訴:(一)后訴與前訴的當事人相同;(二)后訴與前訴的訴訟標的相同;(三)后訴與前訴的訴訟請求相同,或者后訴的訴訟請求實質上否定前訴裁判結果。”本條對一事不再理原則的適用標準作出了規定。再審的條件: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也就是說當判決下來之后,在六個月的期限內可以提出申請再審。當事人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才可以申請再審。1 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2 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3 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4 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5 對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6 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7 違反法律規定,管轄錯誤的。8 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回避的審判人員沒有回避的。9 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于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也就是說,申請再審是有時間限制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由上可以看出,如果各方面情節未發生任何改變或變化,與之前完全相同,適用于不需再審也就是一事不再理原則;如果訴訟的內容或是其他證據方面發生了改變或變化等等條件下,只要符合再審條件的可以再次提交訴訟請求,也就是適用再審制度。因此,一事不再審原則和再審制度不是矛盾的,它們互相完善相互補充協同發展,分別適應于不同的情況,能夠更好的為解決人們生產生活中的各種矛盾發揮著積極重要的作用。 原問題:《一事不再理原則和再審制度是否矛盾呢》回復于 2022-05-22 20:5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