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合同糾紛處理
合同糾紛安徽 馬鞍山2025-06-06 16:24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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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是協商。2.是仲裁。仲裁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發生爭執,協商不成時百,根據有關規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的協議,由一定的機構以中間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對雙方發生的爭議,在事實上作出判斷,在權利和義務上作出裁決。用仲裁的方法解決合同糾紛是常用的一種方法。3.訴訟當事人發生合同糾紛后,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糾紛。應注意以下幾度方面的問題:訴訟時效。合同作為民事合同的一種,訴訟時效適用于民法通則中一般的時效規定,即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然從最新修改的民法總則已經做了相應的更改,期限改為三年,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訴訟管轄。民事訴訟法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簽訂回地人民法院管轄。根據這一規定,當事人應當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保全。在訴訟過程中,如果一答方當事人發現對方當事人的財產有可能很快滅失或者被隱藏、轉移,使自己申請給付的訴訟難以達到預期的目的,就可以在法院作為判決之前,先行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以保證自己權利的實現。 原問題:《商鋪買賣合同糾紛要如何處理》回復于 2022-05-22 00: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