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經濟糾紛案件
經濟糾紛浙江 湖州2025-12-18 12:36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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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所謂簡易程序是相對普通程序而言的,是一種獨立的簡便易行的第一審程序。審判實踐表明,各地法院在審結的經濟合同糾紛案件中,適用簡易程序結案的占相當的比例。通過適用簡易程序,使大量的經濟合同糾紛案件得到迅速、及時解決,提高了辦案效率,緩解了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被動局面。但也應看到,有部分案件在適用簡易程序上還存在一些問題,并不同程度地影響到辦案質量。因此,有必要就經濟糾紛案件如何正確適用簡易程序問題進行深入探討。 案件起訴受理階段。這是一審民事訴訟程序的最初階段。通常情況下,在此階段應決定適用何種訴訟程序。此時,極易出現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兩種不同訴訟程序適用顛倒的問題。在審判實踐中,以應適用普通程序而適用了簡易程序居多。究其原因。主要是審判人員對簡易程序的適用范圍缺乏全面理解。根據民事訴訟法(試行)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經濟審判工作中貫徹執行 原問題:《集體起訴經濟糾紛適合簡易程序嗎?》回復于 2022-11-11 08:4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