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重型半掛車撞了我小車,最后交警部門認為我小車應該讓右判我小車主責,那么最終賠償的時候主次責責任劃分是怎么樣的,保險說是按73但我覺得我小車這邊人員受傷嚴重,車輛報廢,對方重型半掛應占更多責任。那么我通過法律手段有沒有可能按64算或者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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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車與電動車無接觸事故,交警判小車主責,電動次責,受傷的的電動人是自己挖機自己做事,那么誤工費應該怎么跟對方索賠?
1、應該按機動車司機與電動車主一起去檢查驗傷的醫院開出的病假天數執行。2、如果電動車方能夠證明第一診斷的醫院沒有治療診斷的資格,可以按照第二家醫院的執行;3、機動車方不同意按第二家醫院的病假天數,可以拒絕支付該家醫院病假天數產生的誤工費額度我是電動車車主,今天被一輛小車給撞了,交警給了事故認定書,小車全責,我沒任何責任,
有個問題要搞清楚,對方車輛與你碰撞,保險公司是給被保險車輛按所保險種賠付,在事故中,雙方當事人定責后按所發生的費用來按責任承擔,進行賠付。你與保險公司沒有發生保險合同關系,你是與開這臺撞你的司機發生了關系(就是與車主或駕駛人),所以,你不必摩托車和小車碰撞交警判同責
一方是機動車一方是非機動車或行人,機動車損失方50%由對方賠償,另50%由自己承擔,有保險就保險公司賠償。機動車一方先用交強險賠償對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擔50%。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原問題:《騎摩托車與小車碰撞,開我的營運貨車,和小車撞了,想讓小車賠停運費,修理了2個月,可以讓小車賠停運費嗎
你的問題說的不是很清楚,撞車后你修車的地方是不是保險公司指定的修配廠?如果是指定修理廠,你與修理廠溝通,讓修理廠直接去保險公司要錢去。正常情況下是你們出事故后雙方到保險公司指定修理廠修車,修好后個人付帳,然后用修車廠給你開的修車發票到保險公倆個電動車相撞,交警判我主責,判對方次要責任,我受傷嚴重,對方沒受傷,可以起訴對方賠償嗎
這種情況下建議你起訴,然后由法院判決處理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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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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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