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老人立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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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老人立遺囑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訂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是指遺囑人因疾病或戰爭隨時都有生命危險,無法以其他形式立遺囑而采取的口授遺囑的方式。由于口頭遺囑有易于被篡改和偽造,以及在遺囑人死后無法查證的缺點,所以《繼承法》對口頭遺囑作了限制性規定。其條件如下:(1)須在危急情況下才可以立口頭遺囑。所謂危急情況是指遺囑人因疾病或戰爭隨時都有生命危險,無法以其他形式立遺囑的情形。(2)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待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先前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注意事項口頭遺囑的訂立是最簡單的,在緊急情況下對相關事項的一個交代,因為容易纂改的原因,口頭遺囑失效的情形也很簡單,只要危急情況解除后,具備采用其他形式設立遺囑的情況下,口頭遺囑就自動失效。同時,不論立遺囑人有沒有采用其他的形式來設立新的遺囑,只要危急情況解除后,具備其他形式設立遺囑的條件下,該口頭遺囑自動失效。律師建議若立遺囑人在緊急情況下設立遺囑后,在緊急情況解除后,必須立即采用其他的方式來固定遺囑,以免導致遺囑無效的情形發生。公證遺囑遺囑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遺囑人的申請,依法證明遺囑人設立遺囑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經公證證明的遺囑為公證遺囑。注意事項一般情況下要求一至兩名公證員共同全程親自辦理。特殊情況下,只能由一名公證員辦理時,應當請一名見證人在場,見證人應當在詢問筆錄上簽名或者蓋章。而公證方也要嚴格審查立遺囑人的身份、民事行為能力及意思表示。防止他人為達到獨占遺產的目的,不惜找來假的“父母”訂立假遺囑來辦理公證。同時,遺囑必須是遺囑人本人主動、自愿所為,不是受他人脅迫、欺騙所致,更不是偽造的。在遺囑公證的辦理公證中都必須由二人共同參與辦證程序,“這是為了保證遺囑設立有效的重要保障。這是遺囑公證與其他公證事項的重要區別,也是遺囑的特殊性的體現”,饒寶靜認為,遺囑經過公證,遺囑的內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規定,所立遺囑在成立要件上經過公證員的審核是不存在問題的。其次,遺囑內容不易被篡改和偽造。有利于保證遺囑效力的實現,保護遺囑人和遺囑受益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因遺囑引起繼承糾紛的發生。[page]律師建議遺囑公證中,公證方應注意證據保全,公證人員在與遺囑人談話時應當錄音或錄像,完善詢問筆錄,充分履行告知義務。公證談話筆錄可以彌補公證書無法和不便寫上的內容,為可能出現的風險所做的防范。自書遺囑自書遺囑是指由立遺囑人親筆書寫的遺囑,區別于代書遺囑,不能由他人代為書寫。《繼承法》第17條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根據這項規定,自書遺囑首先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內容并簽名;其次,須由遺囑人親自用筆書寫遺囑全文;第三,必須注明年、月、日,三項缺一不可。自書遺囑是最常見的遺囑形式,因為其制作過程簡單,易于保存,且不需要見證人,只要立遺囑人能完整清楚地寫明要表達的意思即可。注意事項隨著打印技術的發展,部分立遺囑人也采用打印技術來打印遺囑,然后只是簽名,注明年、月、日。關于這樣的遺囑效力在實踐中法院處理起來是有爭議的,需看具體情況而定,因為對于打印的內容的真實性還是存在異議的,如果有相反證據證明該打印的遺囑并非本人真實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認定為無效遺囑,所以建議還是由立遺囑人全文親筆書寫。自書遺囑一定要親筆書寫簽名并寫明年月日,這三項缺一不可,簽名和年月日對確定遺囑是否有效起決定性作用。律師建議自書遺囑一定要親筆書寫,采用黑色的碳素鋼筆或中性筆書寫,選取材質較好的紙張,一方面便于保存,時間長久后不會變色、掉色以及蟲蛀的損害,另一方面如果對遺囑的真實性產生異議后,還可以通過筆記鑒定來確定遺囑的真假。錄音遺囑錄音遺囑是指遺囑人用錄音或錄像的形式,確定其遺囑的內容,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遺囑。《繼承法》第17條規定,以錄音形式訂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錄音遺囑的要求是:(1)須由遺囑人親自口述遺囑的全部內容;(2)須有兩名以上的沒有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3)必須將見證的過程錄音或錄像;(4)必須由立遺囑人、見證人共同封存并在封口處注明年、月、日,四項缺一不可。注意事項錄音遺囑制作簡單,對于文化程度要求不高,但是容易被篡改或制假。為防止錄音遺囑被人篡改或錄制假遺囑弊端的發生,《繼承法》明確規定以錄音形式設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錄音遺囑同代書遺囑一樣,需要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并將其見證的情況進行錄音、錄像。遺囑制作完畢后,應將錄音、錄像內容封存,由見證人及遺囑人封口,并由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同時,《繼承法》對于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都設立了見證人的條件,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1.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2.繼承人、受遺贈人;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同時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伙人,也應當視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不能作為遺囑的見證人。[page]律師建議立錄音遺囑的過程中,首先應當注意保持錄音錄像的完整性,建議在錄音錄像的過程中,應當將立遺囑人的全部畫面錄入,最好將見證人在場見證的情況一并錄入到錄音錄像中;其次,隨著科技的發展,對于錄音、錄像等很容易通過現代技術手段進行篡改,所以一定要在制作完畢后進行封存并保存完好,同時由于電子產品受潮后就不能使用,建議保存時應當遠離潮濕的地方;第三,要錄音遺囑的見證人的選取一定要注意,不能選取有利害關系人見證人。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是指非由立遺囑人自行書寫的遺囑,而是由代書人根據立遺囑人的意思表示代為書寫的遺囑。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有效的代書遺囑應具備以下幾個要件:(1)有兩個以上的現場見證人;(2)由見證人之一為代書人。(3)遺囑上須標明年、月、日。(4)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上述4個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備這4個要件的代書遺囑當屬無效。由于其非自書性,在實踐中產生的爭議就比較多,在對其效力的認定上也存在一些爭議。注意事項實踐中,受條件的限制,有的代書人往往在現場作代書筆錄,筆錄上由見證人、代書人、立遺囑人簽字,然后離開現場去打字,回來再分別找見證人、代書人、立遺囑人簽字。這樣就存在一些問題:從法律規定可以看出,代書遺囑形成的全過程要見證人、代書人、立遺囑人三者均在場,代書筆錄雖然形成于現場,但就本質而言,將來發生法律效力的不是筆錄,而是打字形成的書面代書遺囑,在這一過程中,如存在三者不同時在場的情況且筆錄內容與代書遺囑內容有不同之處,都會使該代書遺囑存在瑕疵,嚴重的會導致代書遺囑無效。另外,沒有日期的代書遺囑因不符合法律之規定,當屬無效。代書遺囑上只有蓋章,沒有立遺囑人簽名的是無效的。律師建議代書遺囑應盡可能保留立遺囑人的原話,不要過多地歸納立遺囑人的意思,以免曲解立遺囑人的意思表示;另外,應盡可能采用手寫。代書遺囑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來操作,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維護遺囑繼承人的利益,也能最大限度地減少因遺囑而產生的糾紛。參考云南省委組織部,ylxf.yn.gov/Html/News/2013/4/1/15569 原問題:《老人立遺囑需要什么程序》回復于 2022-06-15 15: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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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其他子女無權干涉,也不需要其他子女的簽字。老人自己去簽字辦理即可。《繼承法》第16條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可以通過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個或數人繼承,也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老人立遺囑應該如何
人都會有生老病死。為了明確身后財產歸屬,許多老人會選擇在意識清醒時設立遺囑。但是,遺囑也要通過法定形式設立,才具備合法效力,讓我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結合實際探討老人如何寫遺囑。一公證遺囑首先推薦公證遺囑方式,需要立遺囑人親自經當關于家里老人立遺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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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的。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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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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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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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