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被撞需要別人賠付車輛貶值費交通費精神損失費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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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在日常的交通事故當中,交警部門負責事故責任認定,車損則是保險公司認定,而‘貶值費’沒有明文條款規定。”,可以與對方保險公司協商定損,如協商不成,可以委托價格評估部門鑒定車損價值。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家庭購買能力不斷上升,汽車已不再是以前所謂的奢侈品,而是逐步向一種家庭代步工具轉變。誠然,汽車的家庭化為現代人的起居生活帶來了巨大的方便,但也正是這種變化,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也逐漸浮出水面,那便是因汽車而產生的一系列糾紛日益增多,矛盾日益復雜。雖然通過《道路交通法》、《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一系列相關法律的出臺、修訂,對各類糾紛的界定、賠償主體、賠償責任等作了詳細的規定,但仍有一個新的問題亟待解決,那便是車輛被撞是否可索賠汽車貶值費。本文試從汽車貶值費的含義,是否應列入賠付范圍,相關的建議與對策等方面進行初淺探討,以期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一、汽車貶值費的含義所謂“車輛貶值費”,顧名思義是指一輛汽車經碰撞或修理后,汽車的使用性能雖已恢復,但其本身經濟價值卻會因事故而降低。因事故導致汽車經濟價值降低則稱為車輛的貶值。從《道路交通法》條文來看,目前我國法律中并沒有設立車輛貶值費這一賠償項目。那么,對因事故而造成汽車貶值的損失是否應列入賠償范圍。一種意見認為該賠償項目無法律依據,不應得到支持;另一種意見則認為該賠償項目屬車輛的直接損失,法院應予支持,否則顯失公平。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二、車輛貶值費索賠有法可依《道路交通法》雖未明確規定“車輛貶值費”這一賠償項目,但并不表示該賠償項目無法律依據。車輛貶值費的賠償屬民事賠償范疇,《道路交通法》中所規定的維修費、醫療費、拖車費等一系列賠償項目屬于直接損失,而車輛貶值費亦應屬于直接損失。《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規定: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集體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損壞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的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應當賠償損失。民法上的公平原則在侵權法中的運用包括公平責任原則,完全賠償原則,損益相抵原則。完全賠償原則即指加害人的賠償數額應與受害人的損失相符。現今社會,汽車更新換代的速度越來越快,一輛新車經維修,特別是重大維修后,即便其使用性能不變,但必定會導致本身經濟價值的降低,因此,車輛貶值費相對于汽車而言應當是一種直接損失,受損車主索要車輛貶值費合理合法。2007年,備受關注的寶來撞奔馳一案,奔馳車在未經碰撞之前,理論價格為990000元,經修理后理論價格為798000元,貶值192000元,奔馳車主將寶來車主及保險公司告上法庭,并在常規賠償項目后,新增了車輛貶值費這一項目。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奔馳車修理后,雖在外形上恢復了原狀,但更換的配件在功能上始終不及原裝配件,車輛并因此次修理而貶值192000元,受損車主理應獲得該筆費用的賠償,但該筆費用不在保險理賠范圍之內,法院據此判決由寶來車主承擔。2008年2月,開著一輛夏利車的梁某不慎駛進逆向車道,與劉某駕駛的威樂迎面相撞。警方認定梁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后雙方無法就賠償達成一致協議,劉某將梁某告上法庭。并就“車輛貶值費”提出索賠請求。這個賠償請求使問題一下子復雜起來。劉某認為他的這個訴訟請求合情合理,因為他的新車無端被撞,即便是修好了,必然會造成車輛價值貶損。后經二手車鑒定評估公司評估,劉某這車輛的貶值費為10700元。而讓當事方梁某想不到的是,法院判決支持了劉某的訴訟,令他額外賠償這筆“車輛貶值費”。可見,“車輛貶值費”的索賠不僅有法可依,在實際操作中也是屢見不鮮。三、索賠車輛貶值費中存在的問題由于《道交法》未明確規定“車輛貶值費”這一賠償項目,車輛貶值費在賠償主體、費用計算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一是賠償主體有待明確。雖然現在大部份車主為其車輛購買了保險,但保險的功能是以修復為原則,即修復到原來的使用性能,而不是實現保值增值。在目前的保險市場中,也沒有車輛貶值費這一險種,車損險也未覆蓋該項內容。因此,車輛貶值費應由誰來買單,需進一步明確。二是在費用計算上有待進一步明確。車輛貶值費和維修費、醫療費等相關費用不同,車輛貶值費有更大的彈性,在不同的汽車交易市場,車輛貶值費的評估數據都會不同,是以受案法院地的市場行情為評估依據還是以受損汽車所屬地的市場行情為評估依據往往存在很大差異。三是啟動車輛貶值費索賠的條件有待明確。是否所有車輛發生事故后,均能索賠車輛貶值費,經過小小的刮擦,是否也可索賠車輛貶值費,答案當然是否定的。車輛受損只有達到一定程度方可索賠車輛貶值費,但到底到何程度方可索賠,目前沒有明確規定,導致法院在操作中隨意性較大。四是在惡意訴訟和權利的正當行使的界定上有待進一步明確。當車輛貶值費一旦經法律明確列入賠償范圍后,一部份車主為索賠車輛貶值費,可能引發訴權的濫用。四、建議及對策由于目前國內立法對車輛貶值費沒有明確的規定,雖然“車輛貶值費”索賠有法可依,但具體索賠的相關細節需進一步明確,為最大限度的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應盡快對車輛貶值費的相關細節立法保護。一是在賠償主體上,因現行保險市場上無此險種,且保險公司將車輛貶值的損失列入免責條款,這意味著為車輛貶值費買單的主體只能是有責任方車主。但在這種情況下,很可能出現責任車主將車輛賣了都賠不起一輛好車的車輛貶值費的情況,如前面的寶來撞奔馳案,奔馳車貶值192000元,光貶值費都能購買一輛新的寶來汽車。在這種情況下,如何權衡雙方車主及保險公司之間的利益,是解決車輛貶值費的首要問題,在實際操作中,可將車輛貶值費納入保險范圍,由保險公司根據投保人的保險金額,按比例承擔車輛貶值費,不足部份由責任車主承擔,當然,保險公司可適當提高保費。二是在費用的計算上,因為市場行情的差異,導致選擇評估機構的隨意性,筆者認為,評估機構應由雙方共同指定,若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則由法院指定。在評估的依據上,根據侵權法中的完全賠償原則,因車主在車輛所屬地購買、處分車輛,其對車輛行使權利主要是在車輛所屬地,因此,以車輛所屬地的市場行情作為評估依據更有利于保護受損車主的合法權益。三是應盡快明確啟動車輛貶值費的條件,杜絕訴權的濫用。車輛貶值費如同人身損害賠償中的殘疾賠償金,只有達到傷殘等級,方可索賠殘疾賠償金。只有當車輛受損到一定程度,車輛才會貶值,受損車主才可索賠車輛貶值費。對車輛受損的程度評定,可由法院在司法程序中,啟動鑒定程序,由雙方車主共同指定專業機構進行鑒定,符合索賠標準方可啟動評估程序。 原問題:《車被撞了,對方全責,受害人受到驚嚇賠付精神損失費嗎?車賠付貶值費嗎?》回復于 2022-12-19 23: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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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貶值費需要賠付嗎
1.你需要在損失鑒定評估后,要求對方賠償,修理地點可以由你自己確定。2.對方承擔你評估出來的車損、車輛評估費用、交通費、車輛折舊貶值費、停車清障費,誤工費沒有,因為你只是車輛損壞,不影響到你本人的工作,如果你是出租或營運車輛可以在出示相關合車輛貶值損失 我想咨詢車輛被追尾后的 貶值損失,
車輛貶值損失費法院是支持的。交通事故導致愛車損壞,法院也支持“精神損害賠償”----車輛貶值損失!車輛被撞,修復后嚴重影響市場價值,可以向對方主張因此導致的車輛貶值損失。需到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去進行貶值鑒定,一般是由法院指定的。 原問題:《你車被追尾能不能要求賠償車輛貶值費
車子被撞,你會向對方索賠“車輛貶值費”嗎?交通事故中,人們一般關注的是車輛維修費這樣的“直接損失”,至于“車輛貶值費”,則鮮有所聞。 有關法律和業內人士介紹,車子被撞后很多方面都將受到影響,造成車輛貶值,“車輛貶值費”這一“新”的索賠要求車輛撞車貶值費的問題
前言:不幸追尾,被撞車無辜受損,即使可以修復還原,但該車在使用壽命及操控性能上均會受到不同程度影響,即便是賣到二手車市場,也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折損,然而,愛車無辜受罪,這筆貶值費究竟能否得到補償? 故事簡介: 幾個月前,車主李先生為避急左向來車輛被追尾受損嚴重維修時間長可以主張貶值費交通費嗎?無人員受傷
車輛貶值費是沒有的,不過可以理賠。 車險理賠的流程: 1、發生人傷,首先報案,把人送入醫院,具體事宜再具體分析。最重要的是把醫院開的各種票據都準備好,保險公司都要留底的,如果沒有保險公司不給報銷; 2、對方的全責,可以去對方的保險公司定損就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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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