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亊再審立案後被駁回,申請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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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法院、檢察院都不批準再審申請,意味著法院、檢察院認為生效判決是正確的,不符合申請再審的條件,當事人如果覺得生效判決有誤,需要提供的一定的線索材料證明,否則無法啟動再審程序。《民事訴訟法》有如下規定:第一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七)違反法律規定,管轄錯誤的;(八)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回避的審判人員沒有回避的;(九)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于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十)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十一)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十二)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十三)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對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情形,或者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第一百八十七條 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提出抗訴。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第一百八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抗訴書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再審的裁定;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級人民法院再審。第一百八十九條 人民檢察院決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提出抗訴的,應當制作抗訴書。第一百九十條 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審時,應當通知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席法庭。e69da5e6ba90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337613865 原問題:《民事案件向高院申請再審被駁回,向中級檢察院申請抗訴不立案,向市檢察院申請復議不受理,應該怎么辦?》回復于 2022-06-20 21: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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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案件再審,必須先經過再審審查,審查的期限是三個月,這時應當編立申字號案件。經過審查,法院認為案件確有錯誤,決定案件再審時,應當編立再字號案件。《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請問民申立案就是再審審查了嗎?
審判監督程序,又稱“再審程序”。是指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依職權提起再行審理的特殊訴訟程序。整個審判監督程序過程可以簡單的表述為:申請再審—申請再審審查—決定再審(或予以駁回)—再審。申請再審程民亊房池產拆遷冤假錯案。
在執行程序:1、申報財產。如果申報無財產可供執行,事后發現,依法執行,并會對你罰款、拘留; 2、調查財產線索; 3、限制高消費; 4、降低誠信度,如影響銀行貸款等; 5、待發家后,重新啟動執行程序。 法院也是人,會跟原告被告協商,讓被告出具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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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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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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