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與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員工未提前三十天申請離職用人單位克扣員工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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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沒有提前30天申請離職,如果勞動雙方協商一致的,用人單位不需要克扣勞動者的工資,依法結清工資,如果勞動者因此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對賠償有異議的,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負責舉證證明。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原問題:《沒有提前30天申請離職請問按照勞動法工資是怎么扣》回復于 2022-11-09 02: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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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未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權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補償。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公司沒簽勞動合同開除員工需要支付補償金。 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從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資。 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作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企業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申請勞動仲裁維權要求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補償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現已離職
勞動仲裁解決此事!完全可以勝訴。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并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等,支付加班工資3、屬于勞動糾紛,應該盡快去提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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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