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母親是柘皋鎮板橋行政村小孫村,現在我母親老房子拆遷4年多了,現在我弟弟把房子轉到他一人名下,現在老娘生病,住院一個多月了,弟弟也不管,老娘出院回家也沒地方住,我在巢湖房子太小了住不下,我想為我母親要一套小房先住一下,想問一下情況怎么樣解決,惑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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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親是老紅軍,于1990年去世,我母親現在已經病危,我父親的住房,,現在是我弟弟居住,請問如我母親去世后,我父親的住房,我們可以繼承嗎?
首先確定一下,你母親跟別人沒有領取結婚證,他們之間不存在婚姻關系,他跟你母親只是同居關系,跟你父親沒有任何關系,當然無權繼承。 其次,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你父親去世后,如果房子作為你父母的共同財產,應該2013年父母親從寧波到上海投靠兒子,戶口是2011年遷入但因我房子小承租房內一天也沒住過,他們是隔壁鄰居租房子住,2017年我母親去世妹妹把父親從上海接回寧波奉化她家去住,現遇動遷我父親能分拆遷補償款嗎?
1、“我們都在寧波工作”“工作還是寧波發展比較好”基本上固定在寧波嗎,如果是,在寧波買房子可以。因為一套房子,主要用途是居住。平時生活起居主要在寧波,在寧波不買房子,難道還要租房子住嗎?同時“寧波離我家只有三個小時車程”,也不算遠,想去看望本人農村戶口,兄弟倆,房子是父母共同財產,母親已過世多年,父親健在。大哥讓我放棄繼承權,說給補償,公證后沒有給補償,現在我沒地方住,一家四口在外租房子住。我該咋辦。
請耐心看完……在沒有遺囑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繼承,該房產及你姐姐的父親的其它財產應當這樣分割:首先,房產和其它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全部財產的一半是你姐姐父親的遺產,在本案中,房子的一半份額是遺產。第二步,按照繼承的順序,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你好,我有一套房子用兩位老人工齡買的產權,父親是40年母親用了12年,父母已故,父親那份有遺囑,母親那份沒遺囑但是我想問一下我母親工齡份額是多少
你說的情況房子屬于你父母的共同財產,其中一半屬于你父親,你父親死后變為遺產,應當有你母親和你和兄弟姊妹共同繼承。房子以你母親的名義購買不改變一半屬于遺產一半屬于你母親個人財產的性質。這個房子是從你父親分配到的公房而來,所以屬于你父母的共同財我是2021年十月份繼承母親的房子,母親的房子是滿五唯一,我自己一套房子,我繼承過來后母親的這套房子還算滿五嗎
這個情況是你母親這個房子是你爹去世前買的還是之后買的?這很重要!根據繼承法規定,第一繼承序列;死者子女,死者配偶,死者父母。有這三方平均分配死者名下房產份額!如果這房子和你爹無關,那么你母親又沒有再婚的情況,是你和你姐姐以及你的姥姥姥爺平均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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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