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次扣一半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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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系(或辭退、開除你)分三種情況,你對照下屬于哪種,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你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系,無任何理由,也未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你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過錯情形,可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于《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每工作一年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你解除勞動關系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支付你每工作一年一個月經濟補償金,N;如未提前1個月通知你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N 1; 3、你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無需提前通知你;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并且書面通知你解除勞動關系。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9、40、46、47、87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 原問題:《無故辭退員工扣一半的工資怎么辦》回復于 2022-07-15 00: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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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考試沒過扣績效一半合法嗎
不違法~因為獎金不是工資~只是一項可有可無由公司制定的福利~如果無緣無故降工資百分之二十以上才是違法的~很多私企效益不好的時候都這樣搞~來逼走員工~私企打工傷不起啊~ 原問題:《公司培訓 然后考試 不過獎金扣一半 違法嗎?最近不景氣 要裁人上班35天,想離職被告知要扣一半工資
勞動者按規定辭職,用人單位應當正常結算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按此規定辭職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單位請問辭快功扣一半工資合理嗎
公司的做法嚴重違法,且不說公司未簽合同用工兩個多月違法,即使在用勞動合同前提下,勞動者辭職,用人單位可以同意或者拒絕,無權按所謂的快辭或者慢辭扣減工資。 公司用工兩個多月未簽合同,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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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