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無行為能力,辦監護人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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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無行為能力的老年癡呆病人,屬于已經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鑒于其已經喪失民事行為能力,顯然是不能主動邀請某個公民或某個法人,成為其法定監護人。除非,在其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之時,與某個公民或法人,達成監護關系的協議,對方自愿依法履行對其的監護職責。2、在公民患上老年癡呆疾病之后,如果其并未按照上述情形,于具備民事行為能力之時與某個公民或法人達成監護協議,由該精神疾病公民的法定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3、按照民法通則17條的規定,精神疾病患者的監護人,由其配偶、父母、成年的子女、其他近親屬、其他親屬或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職責的且經過精神疾病患者所在單位,或住所地居委會、村委會同意的,可以充當起法定監護人。對監護權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住所地居委會、村委會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沒有配偶的,可以由精神病人所在單位、住所地居委會、村委會或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4、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它合法權益,除了為了被監護人的利益之外,不得處置被監護人的財產。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受法律保護。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單位、或有關人員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監護資格。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17條、18條 原問題:《沒有行為能力的老年癡呆病人,可以請監護人嗎?》回復于 2022-11-08 09: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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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沒有行為能力了,想辦理監護人辦理
你好 由于姐姐是第二順序監護人,由于第一順序的監護人(父母)已喪失監護能力,如果你已年滿十八歲 ,是可以做弟弟的監護人的。根據我國《民通意見》規定,監護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變更。擅自變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監護人和變更后的監護人承擔監護責任。(女方是無民事行為能力,有法醫鑒定,當時法院宣告女方無民事行為能力,指定男方為監護人,現男方想起訴離婚,女方無父無母,無兄弟姐妹,只有一成年兒子,但兒子不出庭,怎么辦?
第十七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親屬; (五)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限制行為能力人變更監護人
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員或者有關單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變更被申請人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監護人可能由于以下三種原因不能承擔監護職責:一是監護人不具備監護資格。 例如,監護人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請問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監護人沒有盡到保管監護人的權益和義務,并且將被監護人名下的所有錢轉移到監護人名下,可以起訴進行監護人變更或取消監護人資格嗎
監護人的權利及義務: 1、保護被人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益,被監護人出于民事行為能力的限制,不具備全面充分的自我保護能力,相對容易遭受到來自外界的的侵擾和損害。對此,監護人有權利和職責予以保護。 2、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監護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老人鑒定無行為能力
根據你的描述,鑒定老人無民事行為能力,前后鑒定結果如果一致,從時間節點上應該以第一次為準。因為第一次的鑒定結果已經得出,老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為了印證第一次鑒定的正確率,才進行第二次的鑒定,然而第二次的鑒定結果與第一次的鑒定結果一致,說明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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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