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借貸糾紛怎么解決
經濟糾紛內蒙古 包頭2025-08-02 11:05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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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自行協商解決貸款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解決雙方糾紛,如果雙方能達成一致意見,那糾紛就解決了,這種方式成本最低,也不容易激化矛盾。2、調解委員會調解 在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規范為依據,對民間糾紛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勸說,促使他們互相諒解、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協議,消除紛爭。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不收取任何費用。3、強制執行公證 公證的強制執行效力是法律賦予公證機關的一項特殊職能,是國家強制力在公證活動中的體現,是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債務人自愿接受強制執行承諾的。對以給付為內容的債權文書進行公證,如果債務人不履行義務,債權人可以不經過訴訟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實現債權。 4、向法院起訴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綜上所述,如果因為借貸問題引發糾紛,可以先由雙方自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交由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如若是調解不成的,那么可以選擇向法院起訴。 原問題:《貨款糾紛怎么解決最有效?》回復于 2022-07-19 11: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