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立馬辭職,之前提出申請,老板說不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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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先說辭職,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也就是說,你提前30天辭職,不管單位同意與否,你都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但是,這樣得不到經濟補償金。 2、想對你說的是: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你仔細看看,有這六種情形,你可以提前一個月告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 二者的區別是,是否必須提前一個月告知單位。另外,要說的是,這樣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是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F在的用人單位難免有不規范之處,只要你抓住其中一點,即可辭職,又能得到經濟補償金,何樂而不為? 3、如果公司不同意,可以向勞動局舉報,像不支付加班費,試用期超過6個月,沒有底薪屬于低于最低工資。勞動局會追究公司的責任的。 或是可以在爭議發生的15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受到仲裁裁決不滿意的話,可以在受到之日起60日內,向法院起訴。 原問題:《我想立即辭職,可是單位不批怎么辦?》回復于 2022-07-27 12: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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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