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沒簽勞動合同是不是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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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展開全部 用人單位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隨便開除的話,屬于違法解除。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賠償金、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等; 1、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打印并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當然,沒有證據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只是有敗訴的風險;從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或營業執照復印件(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立案后,開庭,然后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 3、如果請專業人士指點,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原問題:《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能隨時解雇?》回復于 2022-12-03 21: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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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勞動合同合同可以隨時離職嗎?
建議發一份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理由就是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然后再走人。具體處理辦法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專業辦理勞動糾紛案件在奶茶店上班沒簽勞動合同 是不是隨時都可以走?
這個不用擔心,按照勞動法規定,不管簽沒簽合同,只要是形成勞動關系,雇傭者就都要付勞動者相應的報酬,而且在雇傭之前都要簽勞動合同,你沒簽勞動合同話,去申請勞動仲裁它一樣的會受罰,它們是欺負你什么都不懂,好騙而已 原問題:《求助 放假出去外面找咨詢下單位解除勞動者怎么賠償
你好!可以點我頭像,進行專業的一對一法律咨詢(有問必答)上了19天班想離職沒簽勞動合同今年15歲可以隨時離職嗎?
現在有許多勞動者都有這樣一個疑問,沒簽勞動合同可以直接走人嗎?這個問題需要分兩種情況:在一個月之內想要直接走因為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需要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如果你在一月內想要辭職,是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單位,因為此時用人單位并沒有請問,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適用《勞動合同法》哪條規定,不影響勞動者領取失業保險金?謝謝!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 1、勞動者根據以下情況,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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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