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的存款取出來用掉,離婚時,女方還能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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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您好,深圳龍華婚姻法律師為您解答: 可以分配財產,只是對方如有證據,女方應少分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在對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時作出明確規定后指出“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包含了以下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只要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夫妻雙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二、在夫妻離婚時,只要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對共同財產的分割的權利是均等的,但這絕不意味著平均分配,那么,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應依據什么進行呢?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說,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2、依《婚姻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認為婦女掙的少,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依《婚姻法》第四十條的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氦饑份渴莓韭逢血撫摩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后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由一方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提出婚姻損害賠償。《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原問題:《如果男方把財產全部轉走,女方還能分到財產嗎》回復于 2022-08-02 19: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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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離婚女方掌握的男方存款怎要回
用了的很難要回,因為已經用的是大部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但離婚要分割財產,可以按照現有的財產現在來分割,一人一半,但一方有過錯導致離婚,另外一方還可以主張損害賠償。 原問題:《男方的工資被女方占用!離婚后能要回嗎?》你好律師,婚后各自名下財產歸各自所有是什么意思。如果結婚后,女方把男方存款全部轉到女方名下,就是女方的了?離婚時男方就分不到財產了么
你好 1、管理 不代表你將財產贈與給對方。女方只是個代管人身份,所以無權取得你的婚前財產。 2、至于婚后取得的財產,在離婚時候,認定為夫妻共有的財產,平均分配。 原問題:《結婚后女方要求男方的婚前財產全歸女方管理,如果離婚哪財產歸誰》離婚前可以吧自己個人存款取出來嗎
如果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范疇,離婚時男方可以要求分割,如果屬于個人財產,無權要求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離婚時,房產沒有分,協議書寫的都歸男方,還能起訴分割嗎?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2》第八條、男女雙方就解除婚姻關系的財產分割協議或者離婚協議之中的財產分割條款,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第九條、男女雙方在離婚后一年內就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后悔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請問男方過錯方,離婚時可以要求把女方的債務分一部分給男方嗎?
《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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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