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離家出走半年,與他人同居,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對于這個現象覺得真的很可氣,不知道我是否偏激……。 如果是我我會這樣處理: 1.孩子是我自己的,我認了我自己養,窮點苦點都沒事。盡能力給孩子只要健康成長就行。撫養費能要得到就要,如果她沒經濟能力要不到那也沒辦法。 2.搜集她跟他人同居的事情證據去法院起訴她重婚罪。婚外非法同居現在這種情況太多了,也有很多案例可參照,跟他人生有沒有生孩子都屬于重婚罪,有事實婚姻的存在,基本上判1-2年以及賠償精神損失費。前兩天我們深圳寶安區那邊都判了幾單。 最后祝你幸福 也祝你能早日給孩子一個好的家庭氛圍……。 原問題:《我老婆離家出走半年了,把二歲的小孩留給我,她和別人同居了,現在要求我離婚,孩子的撫養費又不給,就...》回復于 2022-11-05 18:55:48
-
相似問題解答
老公與他人非法同居
您先拿到有力的證據,然后可以報警,這樣子警局里有相應的證明材料。以后您在離婚的時候,可以因為對方的過錯,取得多一些家庭財產。如果您不想離婚,而只是想以報警來警示對方,那么會影響您們的夫妻關系。如果還想在一起生活的話,親,請冷靜的想想再決定~yi疑似 與他人同居,不盡挽養孩子義務
首先你要明白,《婚姻法》修訂后,對于“非法同居”的定義,僅限于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范圍。如果雙放此前無配偶只是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生活的事實婚姻,現在法律上的概念只是“同居”。《 婚姻法解釋(二)》第1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老婆與在婚人私奔,同居構成犯罪嗎
私奔本身不犯罪,無法用任何罪名起訴她,如果有證據證明她以夫妻名義跟別的男人同居生活,則可以以重婚罪起訴她。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婚內與他人同居,不管孩子的生活及教育!
這位知友,孩子不滿一周歲,母親與別人同居不管孩子,當然犯法了!觸犯了刑律。遺棄罪(我國刑法第261條),是指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原問題:《孩子不滿一周歲,母親與別人同居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罪名庫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