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師,我想問一下,離婚了我想把孩子戶口從男方遷到我這,但是男方不愿意簽字,請問能遷嗎
婚姻家庭貴州 遵義2025-08-01 08:45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按照我國《婚姻法》之相關規定,父母離婚,孩子判給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如果孩子歸父或母一方撫養,這一方需要把戶口遷出的,孩子的戶口頁跟隨遷出,如果這方戶口不動的,由另一方遷出,那么孩子的戶口就不需要遷出。(一)如果父母雙方協議離婚的,需要帶的材料是:1、離婚證;2、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3、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戶口;4、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5、準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6、遷移證到入戶的派出所入戶手續。(二)如果父母視起訴要法院離婚的,需要準備的材料是:1、離婚判決生效證明書;2、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拿著戶口本到遷入地準遷證明。3、持準遷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簽署同意遷出意見書,在將準遷證交給遷入派出所即可。需要遷移戶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父母離婚,傷害最大的是孩子,因此,另一方不能以孩子的戶口作為報復和要挾的理由。建議雙方先協商戶口問題,協商不成在起訴至法院。 原問題:《你好,我離婚了,孩子戶口在男方家,我現在想把孩子戶口遷移到我名下》回復于 2022-11-05 14: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