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婚前聲明,放棄老公房子繼承權,但是沒有公證。婚后老公病重期間兒子不盡孝道,我有房產繼承權嗎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婚姻法第1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5、其他應當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同時,婚姻法第19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你們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男方從母親處繼承的遺產和父親放棄的那部分遺產應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你完全有資格進行分割。 原問題:《老公的母親去世,他的父親通過公證放棄繼承權并過戶給自己的兒子一個人房產寫我老公的名字屬不屬于共同財》回復于 2022-12-02 17:20:53
相似問題解答
鄉里房子是我老公父親的,我老公死了,但他有個姐姐,我和我女兒有繼承權嗎
如果孩子先去世,那么你跟你丈夫有繼承權。他與前妻的女兒沒有繼承權。你好:沒有繼承權。如果你的兒子尚在談不上繼承權的問題,如果你兒子不在了你及你丈夫有繼承權,你丈夫的女兒是沒有繼承權的,但其可以依法繼承其父親的那一部分財產。如果你丈夫把他的那老公的房產正是他和前妻的名字,以后老公不在了他前妻還有繼承權嗎
男方前妻的孩子有財產繼承權的。 至于能否繼承到其父親的遺產,則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1、如果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沒有約定財產歸女方個人所有的,則雖然財產都登記在女方名下,但應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男方去世后,其子女仍可以依法繼承其遺產老公婚前房產,留下遺囑說由哥哥處理。那妻子是不是沒有繼承權了。
只要男方沒有留下遺囑指定其他人繼承、不讓女方繼承:女方就有繼承權。如果男方留下了有效遺囑或遺贈協議指定其他人繼承:應當按遺囑或遺贈協議處理。此房是男方的婚前房產,是她的婚前個人財產,她去世后,房子全部成為遺產;如果是婚后購房,應當是一半成為您好 我想問下 我們這個房子之前寫的公公婆婆的名字 婆婆去世后她那部分由我老公繼承 現在房產證上是我公公和我老公的名字 我公公再婚后老伴兒有繼承權嗎
1、房子現在的所有狀況:房子先分出一半歸你公公,另一半作為你婆婆的遺產,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由你公公、你老公和他的兄弟姐妹、你婆婆的父母(如果還在的話)共同繼承、一般是均分。也就是說:現在的房子,由你公公、你老公和他的兄弟姐妹共同共有,只是我老公病故后還有房貸沒還清我一個兒子和公婆那么這個繼承權怎么辦理
你好,遺產繼承的第一順位是配偶、子女還有父母,你老公去世,你老公名下的遺產,你、孩子、還有你公婆都有權利繼承,但是你婆家的財產,與你和孩子沒有關系。因為你公婆健在,他們的財產不是遺產。 原問題:《老公去世了,婆家有套房,我和子女有權繼承權嗎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