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羈押被告人判實刑后交付執行有時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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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07.人民法院執行生效法律文書,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執行結案,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108.執行結案的方式為: (1)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內容全部執行完畢; (2)裁定終結執行; (3)裁定不予執行; (4)當事人之間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并已履行完畢。 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裁定中止執行: (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執行人為債務人的破產申請的; (2)被執行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 (3)執行的標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機構正在審理的案件爭議標的物,需要等待該案件審理完畢確定權屬的; (4)一方當事人申請執行仲裁裁決,另一方當事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 (5)仲裁裁決的被申請執行人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執行請求,并提供適當擔保的。 給你規定看下就了解了。 原問題:《判后執行,在法律上有具體的期限限制嗎?》回復于 2022-08-19 19: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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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實刑后還可以申請緩刑嗎
可以委托律師介入辯護幫信取保以后會判實刑嗎
取保候審后會不會判決實刑取決于案件情況,一般來說取保候審的后判緩刑的概率較高。《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雙方在談判遠刑,如果判實刑要幾年
如果監外執行一年那么實刑是一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 對于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對于適用保外就監視居住判實刑的可能性大嗎?
根據新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監視居住,是指人民檢察院為了保證偵查、起訴工作的順利進行,責令犯罪嫌疑人不得離開指定區域,并對其活動進行監視的一種強制措施。具體可以對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依新刑事訴訟法第72條規定,人民法相關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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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