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在未訂婚時雙方共同出資買房,房為期房,房產寫的女方名字,貸款也是以女方名義貸款。現在分手男方要求女方家還他之前所付房款及貸款,現房產跌價,女方不認同所付房款應以現在房價和直到拿到房產證所還銀行利息來付男方房款。這房款應該怎么支付?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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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共同買房,房子全款300萬,男方支付200萬,女方支付50萬,由男方貸款50萬,支付房款時可以男女方各自支付嗎?
房屋是特殊財產,現行法規為產權登記制,因此是否為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與婚姻法規定的非登記制財產不同,產權證為誰就是誰的。但是在日后進行財產分割時,產權證上沒有名字的配偶可以要求人民法院進行合理的財產分割,婚前男友產支付的該房屋貸款及婚后共未婚男方付首付買房寫女方名字,男方還貸兩年,現在分手了,錢可以要回來嗎
如果房子是婚后購買,無論夫妻哪方給的首付還的按揭貸款都是共同財產,都是平分;如果是婚前買的房子,你就得拿出證據證明首付和按揭貸款是男方自己給的,女方要房就全額歸還男方的本錢,增值部分再平分,如果男方要房,產權證要變更就得女方配合了,最好是賣男方父母婚前付首付并且還完貸款 婚后加女方名字 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男方自己首付買房,婚后夫妻雙方共同償還貸款,房屋的產權是歸男方的個人財產。如果房產證上面加上女方的名字,就意味著男方將自己的房屋產權無償的贈與了女方一半,這時候這個房屋的產權就是男、女雙方各占一半的。需要向您說明的是,男方婚前首付后,婚男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后加女方名字,首付算不算共同財產
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結婚前付了首付,余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離婚后夫妻共同房產男方要求女方還完貸款后過戶給女方,過戶后女方重新貸款買下房子,女方呢拿著應得的20萬搬出房子!男方繼續打房貸!如果男方不打房貸女方征信會不會影響以后買房!
原則上你不能享受首次購房政策,參考原因有兩種情況: 1、你的家庭成員里現在名下有房產 2、你的家庭成員里以前有過貸款購房記錄(不管貸款有無還清) 你現在的家庭實際是你個人了,房子給了女方,那你現在沒有房子,但是這套房子在銀行有你貸款記錄,所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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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