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崗培訓、由公司安推其離崗休假(調休或產假、年休假等法定帶薪休假、病假除外)期間,公司有權視情況取消崗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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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勞動者的義務:1勞動義務,2服從義務3、保密義務4損壞賠償義務 勞動法的作用 1、確定勞動行為的規范,保護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合理配置社會勞動力資源,組織社會勞動 3、調節勞動報酬的支付與收入,保障勞動者的基本權利 4、解決勞動爭議,維護正常的勞動秩序 35.簡述勞動關系的特征。 答:(1)勞動關系的主體,一方是勞動者,另一方是用人單位;(2分) (2)勞動關系必須產生于勞動過程中;(1分) (3)勞動關系兼有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雙重性質;(1分) (4)勞動關系具有縱向關系和橫向關系相互交錯的特征;(1分) (5)勞動關系以勞動的給付為主要內容。(1分) 36.簡述確定最低工資標準的構成因素。 答:(1)維持勞動者本人最低生產的費用;(2分)(2)勞動者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2分)(3)其他因素。如社會平均工資水平、勞動生產率、就業狀況、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等。(2分) 37.簡述勞動法基本原則。 答:(1)維護勞動者合法權與兼顧用人單位利益相結合的原則;(2分) (2)實行勞動行為自主與勞動標準制約相結合的原則;(1分) (3)堅持勞動者平等競爭與特殊勞動保護相結合的原則;(1分) (4)貫徹按勞分配與公平救助相結合的原則;(1分) (5)堅持法律調節與三方對話相結合的原則。(1分) 38.簡述勞動行政法律關系與勞動法律關系的區別。 答:(1)兩者主體的構成和主體之間的關系是有區別的。勞動法律關系的雙方主體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勞動行政法律關系的雙方主體是勞動行政主體和勞動相對人;(2分) (2)勞動法律關系貫徹自由協商原則,勞動行政法律關系在意思上具有單方性;(2分) (3)在權利義務結構方面,勞動法律關系中的權利義務結構是對等的,勞動行政法律關系主體雙方的權利義務呈現為不對等性的特征。(2分) 35.簡述勞動法律關系與勞動關系的區別。 答:(1)勞動法律關系既有思想意志的屬性,又有物質社會關系的部分;勞動關系則屬于社會的現實; (2)勞動法律關系是凝結著國家意志的法律規范作用于社會生活的過程和結果,勞動關系是勞動法調整的對象; (3)勞動法律關系是由國家強制力保障的社會秩序,一般而言,勞動關系則不具有這一強力保護的效力; (4)勞動關系的范圍大于勞動法律關系的范圍,只有經過勞動法律規范所承認的勞動關系才可能構成勞動法律關系; (5)勞動法律關系的成立以法律規定的形式和條件為構成要件,而勞動關系的成立條件以主體雙方的勞動合意及勞動者的實際勞動為成立要件。 36.簡述就業法律上的含義。 答:(1)就業的主體必須符合法定的就業年齡;(2)就業的主體必須具有勞動能力(3)就業必須是出自就業的主體的自愿;(4)就業必須是一種能夠為社會創造財富或有益于社會的勞動;(5)就業必須使就業主體能夠獲得一定的勞動報酬或經營收入;(6)社會必須有勞動需求。 37.簡述勞動關系與勞務關系的區別。 答:(1)雙方當事人及其關系不同。勞動關系的當事人一方是勞動者,另一方是用人單位,而勞務關系的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組織,還可以是自然人; (2)勞動過程中的關注點與要求不同。勞務關系關注的是勞動成果,勞動關系強調的是勞動過程和勞動條件; (3)勞動風險責任承擔的主體不同。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有義務承擔勞動風險,而勞務的提供者在勞動過程中自擔風險; (4)勞動報酬支付方式不同。勞動關系發生的勞動報酬,勞務關系發生的是勞務費。 38.簡述確定最低工資標準的原則。 答:(1)協調原則,即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應當與其相關因素綜合考慮,相互協調;(2)基本生活保障原則。即以保障勞動者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需要為目標;(3)分級管理原則。現階段,我國經濟發展和生活水平的地區不平衡還比較突出,由此決定了難以在全國實行統一的最低工資標準。 36.簡述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別。 答: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別主要有: (1) 合同的主體不同。(2) 合同的目的不同 (3) 合同的內容不同。 (4) 合同的形式不同。 (5) 合同的生效方式不同。 (6) 合同的效力不同。 37.簡述在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用人單位應承擔的義務。 答:(1)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1分) (2)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1分) (3)提供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1分) (4)對未年工和從事有職業危害的勞動者進行定期的健康檢查;(1分) (5)對勞動者進行安全技術培訓;(1分) (6)依法參加工會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1分) 勞動就業的基本原則: 1:國家促進就業的原則 2、勞動就業的市場原則 3、平等就業原則 4、男女平等就業權利原則 用人單位哪些情況下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一)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為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解決勞動爭議各種方式之間關系及法律效力 可以協商解決,但協商不是處理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序(1分);也可以直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也不是處理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序(1分);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是處理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序(2分);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在起訴前必須先經過仲裁程序。(2分)協商與調解達成協議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自覺履行,協議沒有強制執行力;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勞動爭議訴訟所產生的裁判,具有當然的強制執行力。(4分) 1、勞動法。狹義勞動法指國家勞動法典,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廣義是指以職業勞動關系及其附隨關系為調整對象,以保證勞動者生存利益與獨立人格為理念的法律規范的總和。是調整勞動關系和與勞動關系密切聯系的其他社會關系(2分)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3、勞動爭議: 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勞動關系的權利義務而發生的糾紛、爭執。 4、社會保險: 指國家依法建立的,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傷殘、生育和失業時,能夠從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制度。 4.勞動者 : 達到法定就業年齡,有勞動愿望、勞動能力、人身自由,可以從事職業勞動的自然人。 5.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動者簽訂派遣合同,經派遣勞動者同意,派其到被派單位在其管理下從事其指派的勞動。 2、勞動就業: 是指達到法定就業年齡,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從事一定社會職業并獲得報酬或收入的狀態。 2、集體勞動合同: 集體合同又稱勞動協約、團體協約、集體協約或聯合工作合同,是企業與工會簽訂的以勞動條件為中心內容的書面集體協議。 32.集體協商是指勞動者通過自己的組織或代表(1分)與相應的雇主、雇主組織或者其代表為簽訂集體合同進行商談的行為。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1分)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1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32.工資是指勞動者因履行勞動合同義務獲得的,用人單位以法定和約定的標準和形式向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 33.勞動安全衛生基準又稱職業安全衛生基準、勞動保護制度,它是指保護勞動者在勞動或工作過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基準制度。 34.勞動保障監察:是指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對發生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勞動才以及其他社會組織遵守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情況進行檢查并對違法行為予以處罰的執法活動的總稱。 31.年休假:是國家根據勞動者工作年限(1分)和勞動的繁重緊張程度(1分)每年給予的一定期間的帶薪連續休假。 原問題:《勞動法考試了,唉,重點啊!!》回復于 2022-12-01 13: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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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星期間想休假,公司不讓用年假或調休假
我國的帶薪休假條例的內容有哪些相關條例如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勞動糾紛,公司調離崗位,變相辭退工人
對于用人單位調整勞動者崗位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調崗屬于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必須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崗位,原則上是無效的; 2、如果用人單位是生產經營需要的調崗,且調崗具有合理性,不存公司病假以及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一、病假工資由用人單位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80%自主確定支付辦法。依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59.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請病假,算離崗嗎?
不算,你已經請示過了! 原問題:《請病假算離崗嗎?》勞動糾紛免去職務調離崗位
好多公司都是這樣規避勞動法的,其目的只有一個,免除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時要支付的經濟補償金。一般是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者無法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者調崗仍無法勝任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一般很少培訓,直接就給你調崗,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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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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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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