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與老婆2019新買房子離婚,之后我們又買了兩套房子,不久前老婆出軌,強烈要求我們分開,又脅迫我(要挾要跳樓等一些手段)簽訂離婚補充協議,兩套房子歸她,總價值170萬,第二套房子還有52萬代款她還,十五年至二十年她給我四十萬。還有一輛2015年買的價值20萬的車給她。我得到是縣里面一套價值30萬的房子。事后我覺得不公,我們所寫的協議有效不,我能重新法院起訴不,要求重新劃分財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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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房子賣掉了錢沒有給我,她給了兒子買房,我可以起訴要回我的財產嗎?
可以的 如果對方沒有資產 你可以提出撤銷權糾紛 撤銷她給兒子買的房子 您好如果您想獲得更加詳細的服務包括如何起草起訴狀,準備證據材料和訴訟時間流程,請購買我的電話咨詢服務,非常感謝。離婚后房子賣掉了錢沒有給我,她給了兒子買房,我可以起訴要回我的財產嗎?
已經回復過了 您好如果您想獲得更加詳細的服務包括如何起草起訴狀,準備證據材料和訴訟時間流程,請購買我的電話咨詢服務,非常感謝。我丈夫訴訟離婚,我們有一套房子是婚后他爸出錢買的房子,寫的我兩個的名字,我能分到這個房子嗎
您好,這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您是有權要求分割的,但有法院判決退還父親錢款的風險,全部都是對方父親出資的嗎,可以點我頭像聯系我,告訴我具體情況你好,我想問一下,離婚了婚前有兩套房子(其中一套無貸款,另外一套貸款未結清),離婚協議房子歸男方,女方再買房安第幾套房交稅,幾個點的稅
你好,應該是算一套的。我相信,當初買房子時,應該是寫你倆的名字的吧?那么貸款時是誰貸的?不會是你個人貸的吧,不是兩個人?那么你就是被套路了。女方真是心機很深。你倆名字的房子,你貸款,離了婚房子分給她,貸款你卻還要自己還的話,那么你等于是損失你好,我們名下有兩套房產,一套婚前全款,我老公的個人所有,另一套是婚后共同,分期款買的,現在他住牢了,他的卡凍結了,罰金沒交,我有權賣了我們共同的房產嗎
首先你要確定兩套房子都是婚后購買的不?1,要是兩套房子都是婚后買的,那么按照法律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你們可以自己協商解決,要是不行,那就兩套房子各一人一半。不是寫誰名字就是誰的。當然有關系了。2,要都是婚前個人財產,那就各自得到各自的,當然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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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