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東西,溝通調節后不還
經濟糾紛青海 玉樹2025-06-02 22:42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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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拾到不犯法,不還就犯了!我國民法通則有拾得遺失物應當歸還失主的規定,而將地上的遺失物、遺忘物據為己有的行為,民法上稱為“取得不當利益”。既然是“不當利益”,拾到者歸還失主就是他的義務,而失主索取失物則是他的權利(在歸還過程中造成的支出應由失主承擔)。 而對于拾得他人錢物而拒不歸還的行為,我國刑法設立了“侵占罪”,凡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或他人的遺忘物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或拒不交出的行為,就構成侵占罪,要受到刑事處罰。犯侵占罪,一般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要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希望滿意喔 原問題:《拾到他人的東西不還屬于什么行為,應受什么處罰》回復于 2022-11-24 15:5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