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寄送達當事人拒收視為合法達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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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很多當事人在得知自己的案件已經立案后會非常著急想知道什么時候可以開庭審理,法院在排期確定了開庭日期后會按照法律程序進行通知和送達。一旦確定了離婚案件的開庭日期,一般會盡快通知當事人,雖然法律規定是在開庭3日前以傳票的方式通知當事人,但是很多時候,法官往往是定下開庭日期就會通過電話的方式,通知當事人到法院來拿傳票,當然,也有法官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通過郵寄送達傳票的方式向當事人進行送達的,并應當確保當事人在開庭3日前收到法院的開庭傳票。如果是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法官是可以通過電話、捎口信、傳真、電子郵件等簡便方式隨時傳喚當事人來開庭或調解。當然,如果法院是以上述非傳票的形式發送的開庭通知,未經當事人確認或者沒有其他證據足以證明當事人已經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將其作為按撤訴處理和缺席判決的根據。當事人收到法院的開庭通知后,不論是電話形式還是傳票的形式,都應當按照法院通知的日期準時參加訴訟,作為原告,如果沒有按時出庭,法院會按自動撤訴來處理;如果被告接到開庭通知后沒有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審理。 原問題:《法院郵寄送達開庭傳票,被告拒收,郵件被退回,是否視為送達?》回復于 2022-09-20 10: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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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給當事人自己留的地址郵寄送達文書被退回來能否視為送達?
法律規定,法院可以通過郵寄等方式送達傳票,但必須以能夠送達為前提。你不在本地,寫了拒收,說明未有效送達,當然是有效的。但從維護你的合法利益角度看,你應當主動與法院聯系,否則不利于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原問題:《法院郵遞傳票閱讀后被退回被視為送受送達人拒收法院傳票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對于不必要到庭的被告可以缺席審判。判決依然具有效力,對方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依照民事訴訟法,送達的方式包括留置送達,當事人的成年家屬即使拒判決書以郵寄方式送達,但當事人并沒接到過通知,后退回了法院,法院視為已送達,并且過了上訴期,怎么辦
你之前是否寫過地址送達確認書 如果沒有你申請再審 以程序錯誤為由 如果您這邊向法院提起訴訟 您需要準備起訴狀 和證據材料 您好如果您想獲得更加詳細的服務包括具體詳細的解答您的疑問、如何起草起訴狀,準備證據材料、訴訟時間流程等相關法律問題,請你好,我二次起訴離婚對方拒收傳票,法院直接給我駁回了,律師告訴我12月份在立案,如果送達他還是拒收,不想走公告可以判嗎
傳票只是法院履行送達給當事人的一道手續。只要送達程序合法,即使當事人不簽字,開庭也可以照常開庭。你可能是以為被告簽字后就視為同意離婚了。如果你是這樣理解的話,那就錯了。真正被告同意離婚要你和他同時在離婚協議上簽字。 原問題:《第二次起訴離婚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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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